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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民族大学关于巡视“回头看” 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04-28 23:09:40  来源:  作者: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9月5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云南民族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12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云南民大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加强辅导员配备工作整改方案》,招足配齐辅导员,落实待遇,稳定编制外辅导员队伍。二是加强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学院、部门参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工作。由学校党委副书记兼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学校领导班子带头讲思想政治理论课。四是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将新媒体新技术及时融入到教育教学中,开放手机MOOC微课堂。五是组织教师、研究人员开展对教学内容的研究。

    (二)关于“抓班子、带队伍上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学习党纪党规。二是召开校党委班子建设务虚会,解决班子成员团结干事、协作配合意识不强的问题。三是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统一整改思想。四是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在分工问题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优化调整校领导班子分工。五是完善校领导班子成员AB角工作制度,严格校领导外出报备制度。六是开展“以案说法”教育。组织全校干部参观云南省“以案说法•反腐倡廉”大型巡回展,到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雨花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开展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处理案例的教育和宣传。七是严肃处理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认真、不规范、漏报、瞒报的有关人员。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班子成员及全校教职工党员的党费交纳不够严格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执行党费缴纳标准,核清每位党员每月应缴纳党费的数额。三是规范管理,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做到党员缴纳党费有登记、支部上缴组织部有凭证。四是全面监督,实行党费收缴公示制度。

    (二)关于“基层党建‘上热下冷’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工作责任清单。制定《关于加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二是抓工作制度规范。制定《关于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二级党组织及学生党支部考核实施办法》、《党支部考核评价工作方案》、《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实施意见》、《党建项目化管理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三是抓基础制度落实。制定基层党建重点工作清单,针对学校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时的问题和巡视整改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完善党务公开清单,建立“党建开放日”。四是抓基础台账规范。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将党支部日常工作分解为20个大项。五是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全校所有二级党组织负责人参加述职评议。六是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下发《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规范组织生活制度。七是认真开展支部换届。对任期届满的84个党支部统一换届选举,撤销1个党总支、6个党的委员会,新设立3个总支部、3个直属党支部、1个党的委员会。对148个党支部进行了分类定级,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10个。八是增强党建覆盖。制定《党员示范宿舍管理办法》,探索创建“学生党员示范宿舍”。九是抓党建与校园文化的融合。完成党建LOGO的设计,建成党建文化宣传栏、党建工作室。十是抓“互联网+党建”。开通“云南民族大学”、“云南民大先锋”等6个微信、微博平台和“云南民大先锋”专题网站,建成“网上党校”,开通云南民族大学干部微信群、基层党组织建设微信平台“雨花湖畔”。开发云南民族大学党员积分制管理信息系统。十一是树立“大党建”理念。围绕“一项治理、两大任务、三大建设、四个更加注重”,凸显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十二是形成云南民大党建工作“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模式,即: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功能”、建设“三型组织”、注重“四项保障”、实现“五个强化”。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没有完全压紧压实”的整改情况。一是从严落实校党委的主体责任。制定《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明确学校党委、各学院、各部门的职责任务。二是建立主体责任全面责任、第一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责任清单和失责问责清单。三是开展同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严格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活动。四是调整校纪委书记的分工。校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和联系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五是纪委和纪委办退出不该参与的工作,退出10个不该参加的议事机构。六是改变纪委的监督方式。对学校各类招标活动实行招标审查备案制。七是开展党内巡查制度。制定了《关于开展校内巡察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完成对体育学院、民族文化学院的巡察督查。八是围绕学校管理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制定《关于开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九是建立以二级纪委书记、委员为骨干的监督干部库,对学校执行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十是立项研究廉政建设课题。十一是建成云南省高校纪律教育基地。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反对‘四风’还存在一定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减少学校会议。开展“无会日”活动,将每月的第一周确定为无会周,将其他周的周二、周四确定为学校无会日。二是减少发文数量和限制部门发文。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对于上级部门已经公开发文的事项,一般不再印发文件,不再层层转发。三是深入开展调研。将调研工作纳入全年考核。四是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宣讲绩效工资政策,对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偏差及时进行调整。五是重视学生创业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等事关学生成长成才的重大问题。深化教学改革,开设创新创业类选修课程,完善弹性学制。加大研究生创新创业培养机制。完善创业园、创业项目申报、创业导师管理、创业项目引进等管理办法。完善赛训体系,开展创业育苗工程。加强创业师资培训。打造校内校外两支创新创业师资队伍。落实“云南高校校园主题创客空间”工程。筹建云南省高校创新创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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