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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高考选考科目细则公布 以学生排名为成绩依据

    时间:2014-11-14 07:01:00  来源:  作者:

    9月19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该 《方案》对高考的内容、形式、录取等环节进行多方面探索,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至2017年全面实施。其中,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考3个科目成绩组成引起众人关注。那新方案出台后,高考7门科目选3门怎么选如何计分?昨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实施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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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7选3,每科最多可报考2次

    考试在“必考题”基础上增加“加试题”

    大家都知道,这此高考改革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出现了选考科目,7门选3门。那7选3到底怎么选?

    7门选考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实行网上报名。新《办法》规定每个学生限选考3门,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该科目时确定,每科最多报考2次,获得的成绩将在2年内有效。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有效期内自主确定所选科目的一次成绩记入高考总成绩。最后考生的成绩也将由本人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

    考试时间一年安排两次,分别在4月和10月与高中学考同期进行,但各科考试时间在同科目高中学考基础上各加长30分钟,各为90分钟。

    而时间延长是因为考试内容也发生了变化,各科在以往学考“必考题”的基础上增加了“加试题”,而“加试题”的考试内容为高中课程的必修和选修内容,具体考试范围和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制定。

    考生各科成绩按等级赋分

    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

    很多人好奇,那新的高中学考分数又会怎么算?《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考生各科成绩按等级赋分,以当次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高中学考不合格不赋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

    那21个等级又如何划定?届时以各科“必考题70分+加试题30分”卷面得分为依据,按最接近的累计比例划定等级,其中第21等级比例不超过1%。

    也就是说,选课科目会出现两个分数,一个是卷面分,一个是等级赋分,卷面分不会被直接使用,而是将作为等级赋分的依据。

    而根据公布的具体等级比例和赋分值看,在各科学考“必考题”成绩合格基础上,假如学生必考题和加试题的卷面总成绩,能排进当次考试的前1%,就进入“第一等级”,拿到赋分100分。也就是说,今后每一门选考科目的考试,都有1%的学生会拿满分。接下来,能拿97分的学生有2%,那94分的学生有3%……拿40分的学生,即第21等级的比例,不超过1%。(详见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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