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公布东区海底隧道专营权将於本月7日(星期日)届满,并由政府接收,成为政府隧道,届时《行车隧道(政府)条例》及其附属法例亦适用於东隧的范围内。隧道移交後的实际运作基本上不会改变,包括徵收的隧道费用和申请许可证的规定等。
使用隧道费代用券的驾驶人士则须留意,现时由东隧专营公司(即新香港隧道有限公司)售出以缴付东隧费用的隧道费代用券,将於当日起停止使用。同时,政府隧道费代用券将适用於东隧,而残疾驾驶人士在当天起使用东隧时,可向收费员提交政府隧道残疾司机隧道券。
为东隧而设的新面额政府隧道费代用券由今日起,在政府隧道费代用券销售处发售,以便驾驶人士在当日或以後使用。
8月7日凌晨零时前後,人手缴费通道会暂停三、四分钟,以配合隧道移交安排,而自动收费通道则不受影响,驾驶人士请听从隧道职员的指示。(a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