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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华融被诉隐瞒信息 不良资产市场悄然生变

    时间:2019-06-01 11:09:39  来源:  作者:

    中国华融被诉隐瞒信息 不良资产市场悄然生变

    秦玉芳

    中国裁判文书网5月26日公布的裁判书显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海南公司”)在陵水中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公司”)债权拍卖处置中,因未披露关键信息被中房华夏(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公司”)追诉,要求撤销《债权转让协议》,退还1亿元保证金。

    华夏公司代理律师称,中银公司对应担保措施中土地和股权均存在关键信息被隐瞒情况,致使华夏公司所购债权价值已远远低于成交价和转让底价,该成交价格明显不公。

    《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就上述债权涉及关键信息披露及债权处置进展等问题,向中国华融发送了采访函。中国华融方面表示,案件尚在审理中,以法院裁决为准,不便回复。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企业购买不良资产前,做好尽调尤为重要。受主客观等因素影响,不良资产处置市场资产难以真实穿透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常见,因此买方企业对资产的了解和价值判断非常关键。且近来受外部环境影响,不良资产市场正在由卖方向买方转变,卖方处置压力增加,加速不良资产出清,甚至频因违约遭监管处罚。

    关键信息

    因为卖方隐瞒债权关键信息,不良资产拍卖成交后,买方反悔要求解除转让协议。

    据裁判书显示,华夏公司曾于2017年9月以20亿元的价格拍得华融海南公司所持中银公司债权。公开竞价当日,华夏公司与华融海南分公司、中银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转让协议签署后,华夏公司发现华融海南公司对上述债权的两项担保资产存在隐瞒关键信息情况。且华夏公司受相关政策限制不允许到香港成立公司,所以根本无法完成质押股权的变更手续,因此双方签约的目的亦无法实现。

    华夏公司代理律师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执行过程中公司发现,中银公司根本已找不到联系人,关键是其全部股权持有人为香港一家公司,且按照要求华夏公司需要在香港成立公司才能接手上述股权。

    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发现,中银公司成立于1992年11月,注册资本994万美元,为台港澳独资法人,目前仍为存续状态,其实际控制人为中远(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0%。

    华夏公司称,基于被告恶意隐瞒的行为以及显失公平的现实情况,华夏公司多次与华融海南分公司、华融公司协商要求撤销《债权转让协议》,并要求其返还华夏公司交纳的1亿元保证金,但均被中国华融、华融海南分公司拒绝。

    法院裁定,撤销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琼01民初795号民事裁定;本案由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华夏公司代理律师透露,参与拍卖时曾向华融海南公司缴纳了1亿元保证金,后来又支付了3亿元首付款,后来公司向法院起诉后,双方合同解除了,也已退回3亿元款项。

    值得关注的是,诉讼未决,上述中银公司债权项目再度被挂牌转让。

    与此前不同的是,新公告没有公布中银公司债权对外抵押担保措施内容。同时新公告强调:竞买人对本次竞价转让的标的债权权利状况完全了解,对本次竞价转让的规则完全认可;竞买人应自行确认自身是否具备竞买资格,如因竞买人竞得标的资产后由于自身不具备竞买资格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不良资产卖方压力上升

    对于华融海南公司未披露中银公司债权相关关键信息,华夏公司认为是“欺诈”。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表示,是否属于“欺诈”关键要看华融海南公司是否为这一债权进行担保,达成交易前买卖双方是否签署过担保协议。

    记者从华夏公司方面了解到,此前双方并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赵绍华认为,不良资产处置本来就是相对较高风险的业务,但是由于主客观等多种因素影响,资产债权难以穿透及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比较常见,因此买方前期尽调非常关键,要理性地进行判断,同时也要看能否识别隐性信息。

    赵绍华还指出,大型资产管理公司的债权多数都是从银行购进的,银行一般会把自己不容易通过诉讼等渠道进行回收的债权转让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专业公司筛选过后,将难以回收的债权再打包转让出去。购买这类资产的企业,最关键的是对资产状况的熟悉和识别程度。

    不过,赵绍华也补充指出,近年来受外部环境影响,银行不良压力加剧,为了快速压降不良,有些银行存在将能够通过诉讼等途径自身收回的不良资产也打包出售给第三方企业,致使国有资产流失,这也是近来监管重点关注的方面。

    记者从银保监会官网公告初步统计发现,仅1月份以来,各地监管局就银行等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业务违规的罚单逾20张。

    张远忠表示,监管层面要加强对不良资产处置的监管,尤其是第三方公司从银行购买不良资产的时候,不仅要监督银行资产出让标准,还应建立对资产进行外部审计制度,比如限定银行不能将刑事追责债务简单转让销账等,加强银行端的追责。

    此外,从市场情况来看,近年来不良资产市场供需关系倒转,正在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卖方处置压力上升,资产管理公司加速出清,甚至频因违规遭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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