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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农民进城购房有补贴

    时间:2016-07-14 10:22:31  来源:  作者:

      近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科学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切实加大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力度,经佳木斯(楼盘)市政府同意,结合该市实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房地产去库存的指导精神,佳木斯市住房保障局就该市原有的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意见提出了若干补充意见。

      补充意见中,对农民进城购房给予了补贴政策,无论省内还是省外,只要拥有农民身份者在佳木斯市区购房都可按购房面积享受政府补贴优惠政策;对列入棚改计划地块的棚改居民,选择在政府购置服务平台上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于安置的,均按购房面积享受购房补贴。

      参考佳木斯市经济发展水平、市区商品房销售价格和实际房地产库存情况,从2016年5月30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对符合以上条件购买商品住房的,每平方米补贴100元,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万元;购买商业用房的,每平方米补贴150元,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3万元。农民、棚改货币化安置购房人只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身份证明等相关购房手续,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补贴。意见中还取消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的限制,拉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

      据介绍,去年佳木斯市出台《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调整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放宽异地购房落户标准、加大金融信贷、公积金支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政策,培育和发展我市房地产业,科学合理引导房地产投资和消费。此次补充意见的提出,扩大了购房补贴政策对象的范围,让更多的人能够享受政府补贴优惠政策,从而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采编: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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