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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住房反向抵押 保险时间延两年

    时间:2016-07-18 10:32:00  来源:  作者:

      本报讯

      “以房养老”试点两年来,仅42户家庭57位老人参与了试点。在试点两年后,叫好难叫座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限将再延两年,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日前,保监会网站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

      据了解,自以房养老试点以来,仅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开展了该业务。产品主要特点是:老人的房产反向抵押给保险公司;老年人不需要搬离自己的房产;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按月向老年人支付养老年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过世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付,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 (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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