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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拍卖地块情况说明表

    时间:2016-08-02 05:56:42  来源:  作者: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董铁成 联系电话:024-25362291 手机:13704007088

      备注

      1.建设用地面积数值及范围以实测宗地图确定的出让面积及范围为准。2.容积率以实测出让面积计算,容积率指标含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以扩初方案审定为准。3.建筑退让按国家及沈阳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满足人防、消防、环境、安全、地铁、卫生防疫等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4.建筑间距与日照(楼盘)按照《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6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5.停车配建按照《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沈规国土发[2011]9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应尽量设置在地下。6.出入口位置应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户型比例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7.按照建筑产业化要求建设,项目整体预制装配比率须达到30%。8.商品住宅须采用全装修方式建设。

      1.建设用地面积数值及范围以实测宗地图确定的出让面积及范围为准。2.容积率以实测出让面积计算,容积率指标含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以扩初方案审定为准。3.建筑退让按国家及沈阳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满足人防、消防、环境、安全、地铁、卫生防疫等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4.建筑间距与日照按照《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6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5.停车配建按照《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沈规国土发[2011]9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应尽量设置在地下。6.出入口位置应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户型比例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7.按照建筑产业化要求建设,项目整体预制装配比率须达到30%。8.商品住宅须采用全装修方式建设。

      1.建设用地面积数值及范围以实测宗地图确定的出让面积及范围为准。2.容积率以实测出让面积计算,容积率指标含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以扩初方案审定为准。3.按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沈政办发【2013】25号)要求配建幼儿园。4.建筑退让按国家及沈阳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满足人防、消防、环境、安全、地铁、卫生防疫等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5.建筑间距与日照按照《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6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6.停车配建按照《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沈规国土发[2011]9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应尽量设置在地下。7.出入口位置应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户型比例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8.按照建筑产业化要求建设,项目整体预制装配比率须达到30%。9.商品住宅须采用全装修方式建设。

      1.建设用地面积数值及范围以实测宗地图确定的出让面积及范围为准。2.容积率以实测出让面积计算,容积率指标含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以扩初方案审定为准。3.建筑退让按国家及沈阳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满足人防、消防、环境、安全、地铁、卫生防疫等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4.建筑间距与日照按照《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6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5.停车配建按照《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沈规国土发[2011]9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应尽量设置在地下。6.出入口位置应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户型比例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7.按照建筑产业化要求建设,项目整体预制装配比率须达到30%。8.商品住宅须采用全装修方式建设。

      1.建设用地面积数值及范围以实测宗地图确定的出让面积及范围为准。2.容积率以实测出让面积计算,容积率指标含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以扩初方案审定为准。3.建筑退让按国家及沈阳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满足人防、消防、环境、安全、地铁、卫生防疫等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4.建筑间距与日照按照《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6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5.停车配建按照《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沈规国土发[2011]9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应尽量设置在地下。6.出入口位置应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户型比例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7.按照建筑产业化要求建设,项目整体预制装配比率须达到30%。

      序

      号

      1

      2

      3

      4

      5

      宗地

      编号

      JK2016-52

      JK2016-53

      JK2016-26

      JK2016-42

      JK2016-41

      地块

      名称

      普利司通北院

      普利司通南院

      松下蓄电池+亿万饲料

      天灵制药西院

      天灵制药东院+环保局+质检站

      四至范围

      东:

      用地界限

      南:

      星海路

      西:

      青山湖街

      北:

      东:

      昆明(楼盘)湖街

      南:

      西:

      北:

      星海路

      东:

      黔灵湖街

      南:

      西:

      昆明湖街

      北:

      东:

      流花湖街

      南:

      西:

      北:

      开发大路

      东:

      莫愁湖街

      南:

      西:

      流花湖街

      北:

      开发大路

      土地

      座落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路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黔灵湖街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土地

      面积(万平

      方米)

      1.6

      2.1

      8.2

      0.8

      1.13

      用地性质

      居住商业

      商业

      容积率

      1.7>

      1.0

      1.7>

      2.0>

      2.0>

      2.0

      建筑密度

      35%

      绿地率

      30%

      商业比例

      10%

      100%

      地上高度

      以净空批复为准

      地下

      高度

      从室外地坪算起到基础底板的上标高

      10米

      从室外地坪算起到基础底板的上标高 10米

      建筑限高(米)

      出让

      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

      商业40年

      设定

      供地

      状况

      净地

      净地

      净地

      净地

      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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