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董铁成 联系电话:024-25362291 手机:13704007088
备注
1.建设用地面积数值及范围以实测宗地图确定的出让面积及范围为准。2.容积率以实测出让面积计算,容积率指标含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以扩初方案审定为准。3.建筑退让按国家及沈阳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满足人防、消防、环境、安全、地铁、卫生防疫等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4.建筑间距与日照(楼盘)按照《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6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5.停车配建按照《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沈规国土发[2011]9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应尽量设置在地下。6.出入口位置应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户型比例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7.按照建筑产业化要求建设,项目整体预制装配比率须达到30%。8.商品住宅须采用全装修方式建设。
1.建设用地面积数值及范围以实测宗地图确定的出让面积及范围为准。2.容积率以实测出让面积计算,容积率指标含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以扩初方案审定为准。3.建筑退让按国家及沈阳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满足人防、消防、环境、安全、地铁、卫生防疫等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4.建筑间距与日照按照《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6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5.停车配建按照《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沈规国土发[2011]9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应尽量设置在地下。6.出入口位置应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户型比例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7.按照建筑产业化要求建设,项目整体预制装配比率须达到30%。8.商品住宅须采用全装修方式建设。
1.建设用地面积数值及范围以实测宗地图确定的出让面积及范围为准。2.容积率以实测出让面积计算,容积率指标含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以扩初方案审定为准。3.按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沈政办发【2013】25号)要求配建幼儿园。4.建筑退让按国家及沈阳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满足人防、消防、环境、安全、地铁、卫生防疫等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5.建筑间距与日照按照《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6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6.停车配建按照《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沈规国土发[2011]9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应尽量设置在地下。7.出入口位置应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户型比例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8.按照建筑产业化要求建设,项目整体预制装配比率须达到30%。9.商品住宅须采用全装修方式建设。
1.建设用地面积数值及范围以实测宗地图确定的出让面积及范围为准。2.容积率以实测出让面积计算,容积率指标含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以扩初方案审定为准。3.建筑退让按国家及沈阳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满足人防、消防、环境、安全、地铁、卫生防疫等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4.建筑间距与日照按照《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6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5.停车配建按照《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沈规国土发[2011]9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应尽量设置在地下。6.出入口位置应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户型比例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7.按照建筑产业化要求建设,项目整体预制装配比率须达到30%。8.商品住宅须采用全装修方式建设。
1.建设用地面积数值及范围以实测宗地图确定的出让面积及范围为准。2.容积率以实测出让面积计算,容积率指标含地下商业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以扩初方案审定为准。3.建筑退让按国家及沈阳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同时满足人防、消防、环境、安全、地铁、卫生防疫等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4.建筑间距与日照按照《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64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5.停车配建按照《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沈规国土发[2011]9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应尽量设置在地下。6.出入口位置应满足《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户型比例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7.按照建筑产业化要求建设,项目整体预制装配比率须达到30%。
序
号
1
2
3
4
5
宗地
编号
JK2016-52
JK2016-53
JK2016-26
JK2016-42
JK2016-41
地块
名称
普利司通北院
普利司通南院
松下蓄电池+亿万饲料
天灵制药西院
天灵制药东院+环保局+质检站
四至范围
东:
用地界限
南:
星海路
西:
青山湖街
北:
东:
昆明(楼盘)湖街
南:
西:
北:
星海路
东:
黔灵湖街
南:
西:
昆明湖街
北:
东:
流花湖街
南:
西:
北:
开发大路
东:
莫愁湖街
南:
西:
流花湖街
北:
开发大路
土地
座落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路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黔灵湖街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土地
面积(万平
方米)
1.6
2.1
8.2
0.8
1.13
用地性质
居住商业
商业
容积率
1.7>
1.0
1.7>
2.0>
2.0>
2.0
建筑密度
35%
绿地率
30%
商业比例
10%
100%
地上高度
以净空批复为准
地下
高度
从室外地坪算起到基础底板的上标高
10米
从室外地坪算起到基础底板的上标高 10米
建筑限高(米)
出让
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
商业40年
设定
供地
状况
净地
净地
净地
净地
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