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内蒙古乌拉特中旗284地区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摘要进行核收前的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10天,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9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从国土资源厅门户网下载《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填写后寄(送)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储量处。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楼盘)市赛罕区南二环路11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储量处
邮 编:010020
★★./P020160905371664294651.doc☆☆1.内蒙古乌拉特中旗284地区金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摘要.doc
★★./P020160905371685228051.doc☆☆2.评估报告公示公告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