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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部门介入缓解纠纷业委会成立依然面临困境

    时间:2016-09-05 04:45:00  来源:  作者:
    本报讯 (记者张建)8月31日,本报报道的《商住两用房物业管理易进“死循环”》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昨日,记者从中山区物业服务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区城建局、区执法局、青泥洼桥街道和社区,以及中央公馆业主代表、物业公司代表、开发企业代表等12人召开联席协调会,并达成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共识,现已责令开发企业一周内备齐所需材料提交街道。

      本报讯 (记者张建)8月31日,本报报道的《商住两用房物业管理易进“死循环”》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昨日,记者从中山区物业服务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区城建局、区执法局、青泥洼桥街道和社区,以及中央公馆业主代表、物业公司代表、开发企业代表等12人召开联席协调会,并达成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共识,现已责令开发企业一周内备齐所需材料提交街道。

      政府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让中央公馆物业纠纷暂时得到缓解,但是商住两用房的物业管理“死循环”并非仅靠政府一己之力就能解决。

      就在中央公馆附近,曼哈顿大厦、鸿霖大厦、国泰大厦等商住两用楼都面临着业主委员会难以成立的问题。中山区城建局副局长邹洪伟表示,商住两用楼较集中的中山区,是业委会成立难的“重灾区”,相关部门不能强制业主投票,只能积极组织和配合业主,毕竟房产也是业主的,他们才是手持决定权的“主人”。所以当业主参与度较低,不能达到政策要求投票数时,成立业委会就会流产。

      根据相关政策,首次业委会成立需要由开发企业或20%业主提出申请,通过材料审查,街道受理,组成筹备组开展筹备工作。更重要的是,业委会成立需要50%的业主投票。

      在中山区城建局物业安全科科长殷家珊看来,“20%”和“50%”是两道坎。一栋商住楼动辄几百上千户业主,20%和50%意味着几百户业主参与。然而,商住两用房的业主多是投资购房,出租的情况较多,联系上这些业主本身就障碍重重,再加上很多业主对房产的物业管理显得漠然,对业委会成立投票的配合度较低。还有甚者,根本不了解物业服务情况。虽然不少业主也意识到“物业服务直接影响房产的价值”,但鲜少有人愿意为此付诸行动,甚至有些业主每年只收取租金,根本不到房产查看,对物业服务情况更是不闻不问,难以参与业委会成立投票,即使投票,也容易跟风。

      成立业委会,选择适合的人选成为业委会成员,是不少物业纠纷解决的关键所在。但是,当小区充斥着“事不关己”、“别人管就行”的业主时,物业纠纷进入了“死循环”。殷家珊表示,聘请物业公司是为了帮助业主把小区打理好,解决纠纷,打破“死循环”最终要靠业主的自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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