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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施工不当致新房无法采暖 业主状告房地产公司获赔4.5万

    时间:2016-06-29 09:29:09  来源:  作者:

      兰州(楼盘)晨报讯 (通讯员刘宁记者李辉)新房无法采暖,业主贺某多次排查后发现竟是管道铺设不当所致。6月24日记者获悉,近日,兰州市七里河法院开庭审理了贺某诉被告兰州某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房地产公司一次性支付补偿款4.5万元,贺某自行维修地暖设施。

      2015年3月25日,贺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购买了位于七里河区龚家湾的住房一套。房屋交付后,贺某随即进行了装修。进入供暖期后,因天然气未通贺某一直无法使用供暖设备。为此,他向物业公司反映了该问题。在物业公司协调下,房地产公司工程部人员、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多次实地检查,最终于2015年12月15日确定地暖无法供暖的原因是该幢楼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按照地暖施工与验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涉案房屋内的全部地暖管道必须重新铺设,但此时贺某的装修基本完工,重新铺设势必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更充分和实效解决双方的矛盾,该案在审理时,法官充分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利益,最终促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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