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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浦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今可申请

    时间:2016-09-09 09:18:00  来源:  作者:

      据《青年报》报道,9月9日到30日,黄浦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八类家庭)开放申请。申请者可到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办理。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区住房保障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廉租家庭提供住房和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家庭按规定价格支付租金的行为。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照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计算。申请家庭的最小选房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居住面积10平方米,最大选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配租面积的1.5倍。

      申请家庭的全体成员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八类家庭,可以提出实物配租申请,其包括本市无子女且双方年龄均在60周岁以上的老年夫妇或单身家庭,以及持有本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1-3级残疾人证明者。

      在实物配租自付租金方面,廉租房源面积在规定配租面积1.5倍内,原则上以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5%承担自付租金。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的家庭,原则上以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7%承担自付租金。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40%实施补贴的家庭,原则上以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9%承担自付租金。

      实物配租家庭选择的廉租房源面积超过规定配租面积1.5倍,超过面积部分的自付租金,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的家庭,以超过面积部分廉租租金的50%承担。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的家庭,以超过面积部分廉租租金的60%承担。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40%实施补贴的家庭,以超过面积部分廉租租金的70%承担。通过审核的申请家庭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申请家庭的轮候选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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