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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紧急限购令19日起生效 杭州楼市今日创天量成交

    时间:2016-09-18 17:41:40  来源:  作者:

      和讯网9月18日消息 经杭州市政府研究决定,自9月19日起对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限购政策明确,在杭州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截至目前,杭州商品房今日累计已成交3143套,上月累计成交19767套,日均成交不足700套。

      限购政策明确,在市区限购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购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不包含富阳区、大江东以及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四县(市)。

      限购时间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平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平台房屋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限购政策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信息(针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转让合同。违反限购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房产交易确认手续,未办理房产交易不得办理房产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近期国内部分二线城市住房价格波动水平加大,合肥、苏州、南京、武汉、厦门、郑州等城市相继出台政策,其中涉及限购政策的主要是苏州和厦门。

      苏州规定自8月12日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厦门规定自9月5日起,对两类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1.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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