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宋先生”:我与前妻2014年结婚,婚内生育一女儿,2015年我们协议离婚,并约定将夫妻婚内共同拥有的一套房产归女儿所有。女儿现在还未成年,目前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房产也还没有过户到女儿名下,但现在前妻反悔,要求分割该套房产,如果她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她的诉请吗?
江西赣兴律师事务所郭磊律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的抚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的具有人身和财产双重性质的合意,不得任意行使撤销权,否则不但有悖诚信原则,也不利于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
(文字整理/记者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