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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申请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 一年最高可获5000万元政策扶持

    时间:2016-10-10 16:27:55  来源:  作者:

      华龙网10月10日10时16时讯(记者 谷显刚)日前,为贯彻落实重庆(楼盘)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文件精神,重庆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国税局制定了“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对评定通过的重大新产品,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由市、区县(自治县)财政安排资金对其研发成本进行补助。

      据了解,补助标准为:评定的次年按重大新产品评定当年上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第二年按重大新产品年上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对具有发明专利的重大新产品,第三年再按重大新产品年上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财政补助。如果企业开发有多个重大新产品获财政补贴资金的,每项重大新产品财政补贴资金最高可达2000万元;每年度单户企业重大新产品财政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据悉,重大新产品必须要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传统支柱产业发展方向,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重大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经市场认可,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产业带动性强。

      届时,市经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国税局负责组织我市重大新产品评定工作,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自主申报的重大新产品出具评审意见,作为评定根据。

      相关负责人称,评定条件主要包括:申请企业应在重庆市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上年度企业有R&D(研发)活动;产品符合重大新产品的定义要求,在重庆市内首次开发、生产,拥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有发明专利的重大新产品应在至评定年的近三年内获得授权与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本市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产品生产许可;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同时,产品经市场认可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单款产品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此外,市级相关部门对第三方机构建议评定的重大新产品进行会商审核后,将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还将联合发布重庆市重大新产品公告,对具有发明专利的重大新产品在公告中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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