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资讯 > 房产新闻 > 调控才能让住宅小康一户不能少
  • 调控才能让住宅小康一户不能少

    时间:2016-10-12 16:37:00  来源:  作者:

      关于小康住宅,原建设部制定的标准是,城镇居民每一户有一套功能配套、设备齐全的住房,其住房建筑面积可在30-35平方米。然而,最近在深圳(楼盘)6平方米一套的“鸽笼房”,均价卖到每平米15万,9套房当日就售罄。

      又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5年中国居民的房贷收入比高达46%,已接近国际公认的“警界线”。由此可推断出,相当多年轻人为偿还本息负担沉重。

      为了少一些“蜗居”,为了实现住宅小康的目标,政府必须采取多种措施、多种手段,通过调控抑制房价过快增长。

      增加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给

      2003年8月,国务院颁发了有关房改的第二个重要文件《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发展。对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要调控土地供应,控制土地价格,努力使住房价格与大多数居民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相适应。最近,北京(楼盘)“京八条”又重申要推出一定比例的自住型商品房,即双限房,主要面向“夹心层”销售。在房价高企的一二线城市也应该这样做,这对稳定房价及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会起到一定作用。

      着力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小康住宅不一定是拥有所有权,也可以是使用权。早在100多年前,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写道:住房问题,是工业化与城镇化加速发展的产物,解决住宅问题, 要发展租赁市场。在恩格斯故乡德国,目前住房市场中自有与租赁份额约各占其半。租赁和销售是住房市场中两种基本的流通和消费方式,是两个并重发展的市场。当前我国住房市场结构失衡,租赁市场管理不规范,发展迟缓。因此,要更好地为租赁市场创造良好法制环境,要下功夫、下大力气整顿规范租赁市场,有效增加出租房源。德国特别重视加强租赁市场法制建设和管理,制定了《房租价格法》、《住房中介法》,保障租房者合法权益,稳定租房租金,这些做法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将部分闲置商业地产改造为青年公寓,增加租赁供应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流通蓝皮书:中国商业发展报告(2016-2017)》,未来5年内,中国商品交易市场有1/3将被淘汰。目前成都、沈阳、重庆(楼盘)、天津(楼盘)等二线城市写字楼空置率均超过30%。因此,要进行制度创新,设计创新,技术创新,政府在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能给予支持性政策,激励企业将部分商业用房、写字楼改造为青年公寓。青年公寓为收入不高大学毕业生提供一个集体聚居场所,公寓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方便信息传递,交流沟通,这些可以让年轻人有更多发展机会。

      调整房产税收结构,增加保有部分,抑制房产过度投资

      目前我国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负担偏重,而保有环节的负担偏轻;买房人持有成本低,可多买多占有房产资源。

      因此,要通过调节房产税收结构,增加房产税中保有部分,迫使有钱人减少对房地产资源占有,增加市场供应,进而达到调节房价目的。房地产税制改革,要先易后难; 开征房屋空置税涉及面较窄,可借鉴法国等国的做法,先行一步。

      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

      土地市场是实现土地资产价值和合理配置资源的重要途径。在土地要素市场上,要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城市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价、同权”的城乡要素市场的平等化,实现制度一体化。目前城市国有建设用地可依法有序流转,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受到诸多制约限制。为此,要通过改革建立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自由流转市场,盘活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增加土地市场的供给。

      相信在改革发展中,各级部门将携手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勇于进取,闯过道道难关,实现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相信未来,通过调控,住宅小康一户不能少,一定能够做到。(注:应住建部柴强博士之邀,特写此文,与各位共勉。) 郭松海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