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的规定,经过审查,现将拟批准的地质灾害防治乙级资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自6月28日至7月6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书面反映。
联 系 人:李延英 曹 津
联系电话:020-85238150
传 真:020-85238150
电子邮箱:gddzfzxh@163.com
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P020160704368675221884.doc☆☆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新设(第一批)审查结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