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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锦园小区开发商仍未露面

    时间:2016-07-06 06:49:36  来源:  作者:

      专家称:国家严禁零首付 购房者需谨慎

      新闻回顾

      杨先生于2014年11月在浑南区锦园小区买了一套房。开发单位推出了“首付分期5年还款”的优惠条款,业主可通过向第三方借款的方式,解决首付款不足的问题。可是到了今年7月1日,小区开始交房了。开发单位却告知杨先生和其他“首付分期5年还款”的业主,要想领新房钥匙,先把余下的首付款补齐。卖房时力推首付分期,交房时却临时变卦,让购房者很愤怒。7月5日,沈阳晚报报道了锦园小区30多名业主的尴尬遭遇。

      最新进展

      7月5日,锦园小区30多名业主来到该小区的开发单位讨说法。一名业主说:“我们都是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还款的,现在房子下来了,不给我们钥匙,要求一次性补齐剩余的首付款。这种做法是欺诈行为。”

      在现场,业主们告诉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当时房价是每平方米5800元。选择零首付分5年还的业主,价格是每平方米6660元。我们这些人都是高价买的房,如今却成了受害者。”

      面对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开发单位没人出面解决。业主们说:“这个分期首付是骗局,开发单位的领导和第三方的领导是同一个人。”

      当天,记者采访了工商部门的相关专家。专家说:“第三方(借款方)与开发单位之间有协议。他们之间产生了纠纷,不应该影响到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不能成为纠纷的受害者。业主们可以找开发单位维权,也可以起诉开发单位,要求开发单位无条件交房。”

      专家表示:零首付违反国家规定,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规范住房金融业务的通知,第二条中明确规定严禁零首付。零首付存在着巨大风险,开发单位与第三方(借款方)通过虚拟的条款抬高了房价,从本质上讲不是零首付。因为零首付借贷本身缺少法律保护,消费者又难以对第三方追责。所以市民不要迷信开发单位推出的零首付政策。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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