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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代针对女子的残酷刑法 惨绝人寰

    时间:2017-04-26  来源:  作者:

    【科技讯】4月24日消息,在古代,往往通过酷刑来震慑犯罪者,其中,有针对男性设计的,也有针对女性设计的。在这些刑法中,最为普遍的就是宫刑。对男人来说,宫刑不过一刀的事,而女人的宫刑则要残忍的多,严重的甚至会丧命。  古代五大刑,辟宫劓墨。

      其他四个都好说,唯独宫刑,男女有别,几千年来也没说清楚。男人还简单,撸起那话儿,“咔嚓”一刀,尘缘了尽,七八十年代穿行于农村巷陌的阉猪匠依然会这手艺。

    古代针对女子的残酷刑法 惨绝人寰

      而女的,怎么弄?估计很多人犯糊涂,总不能用点502胶水给粘起来吧,况且古代也没有这种万能胶啊。于是各种千奇百怪的解释都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了。

      先是古书上说“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接着便有人顾名思义,将幽闭解释为“妇女幽闭于,使不得出也。”但这办法有个疑点,即与施加于男人的并不对称,而且与“徒”这一刑罚有重叠之处。

      所以很多人包括性学家叶灵凤,都不认可这种解释。老叶在《幽闭笑谈》一文中说“中国古代对于女子所施宫刑,系以手术使其下阴闭塞,人道不通,故名‘幽闭’,今某君竞误会为使其本人做牢狱,可谓喷饭。”在反驳之余,他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手术。

      关于手术,官方民间,依旧熙熙攘攘,众说纷纭。

    古代针对女子的残酷刑法 惨绝人寰

      我们先看民间的。褚人获《坚瓠集》有个故事,清初亳州一儒生与家中婢女相好,其妻妒忌,知事后,居然把蒜瓣捣碎,塞进婢女阴道,又用针线把阴道口缝了起来。又清人朱梅叔说他曾亲眼见过一件事,竹墩沈某,无赖子弟,放荡乡里,其妻闵氏好言规劝,竟被沈某一顿暴打,继而取来钻子,将其私唇两边各钻一孔,然后用一把锁给锁上。

      这种玩意,.惨绝人寰,想必无法普及,就是在故事中,两名被施加私刑的妇女最后也沉冤昭雪,可见人民群众也不认可这种搞法。

      鲁迅在他的《病后杂谈》中也提到过“幽闭”,他说“对于这种刑罚,向来不大有人提起那方法,但总之是决非将她关起来,或者将它缝起来。”而且他还说“近时好像被我查出一点大概来了,那办法的凶恶,妥当,而又合乎解剖学,真使我不得不吃惊。”这里,他又给我们提供了一点线索,缩小了叶灵凤的范围,那就是合乎解剖学的手术。

      从这点线索出发,可以找到两种方法。

    古代针对女子的残酷刑法 惨绝人寰

      一种来自于明朝人王兆云,他说他曾经遇到刑部员外郎许公,问他宫刑怎么弄,许说“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按照这种说法,结合现代解剖学原理,被木槌击落的很可能是子宫或者产道前壁,但问题是这两种器官的脱垂虽然可以阻止女性怀孕,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断绝性欲和性生活。

      所以另一个明朝人周祁还有一种解释,他说“幽闭若去牝子肠,使不复生。”也就是说跟阉猪牛羊一样,使某些地方不再生长。但他说的比较模糊,与他持同一观点的徐树丕则仔细得多,他说“传谓男子割势,女子幽闭,皆不知幽闭之义,今乃得之,乃是于牝剔去其筋,如制马豕之类,使欲心消灭。”

      接着徐树丕还说“国初用此,而女往往多死,故不可行也。”这样看来,他也不是信口开河,胡搅蛮缠,其可信度在古往今来的诸解释中恐怕也是最高了。

    在古代,有许多专门针对女子的刑罚,这些酷刑让受刑的女人生不如死,“铁莲花”便是其中的代表。  “铁莲花”——当女囚坐的上去时,狱卒拉动木马尾部的一个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地在她的下体内不停旋转,让女囚顿时痛疼难忍,大有生不如死之感。那么,“铁莲花”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残酷的刑具,为何会让古代女人望而生畏、听之胆寒、坐之魂飞魄散?

      据有关资料记载,“铁莲花”是中国古代一种酷刑,专门针对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而制作的。古时候有一种针对女性的酷刑叫做“骑木驴”,也叫做“骑木马”,而致命的铁梨花就隐藏在“木驴”的背部,对于那些所谓“不守妇道”的女人,通常让她们骑在“木驴”上,官吏审问时如果不老实交代罪行,官吏就会命衙役们转动木驴上的旋转铁梨花,对女性下体进行折磨,这时候他们往往痛疼难忍,叫声凄厉,发出哀求,甚至昏厥过去。原来,“铁莲花”是一种由锋利铁片组成的花朵状刑具,形似莲花,所以取名“铁莲花”。不难想像,当它展开并转动时,能把一层下体的血肉绞下来……因此,只要狱卒拉动木马尾部机关,“铁莲花”便会一开一合插入其下体,并不停地旋转,当即令女性痛不欲生,大声哭喊。堪称中国古代最残酷的经典刑具之一。

    古代针对女子的残酷刑法 惨绝人寰

      据有关史料记载,第一次女性罪犯被判“骑木驴”,应该在北宋时期。古典名著《水浒传》中就有关于北宋时期女人“骑木驴”的描写。那是在武松怒杀潘金莲和西门庆之后,惯拉皮条和教唆杀人的王婆被判处“剐刑”: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其实,在北宋时期,所谓“木驴”通常是一面圆长型的木板,下面安装有四条支撑的驴腿或滚轮,如同一张普通的条凳。所不同之处,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现一定的弧度,类似驴背的形状;另外于长木板正中间,安装一根约二寸粗、一尺余长的圆木橛子向上直竖,象征驴球,因而一般称呼此类残酷刑具为“木驴”。

      当被判死罪的女犯三审定谳之后,她的全身衣裤将被完全剥光,验明正身,然后衙役们将女人捆绑妥当,便可将她的双腿分开,下体对准那根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用铁钉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因负痛而挣扎。然后由四名大汉抬着“木驴”上的女犯人游街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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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资料表明,在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的过程中,河北、山东等地会使用带刺的荆条,也就是《水浒传》中所说的“混棍”,一边抽打女犯的后背,一边强迫其高喊:"淫妇某氏,于某月某日犯淫,于此木驴游街示众,警示众人,莫如妾身之下场!",其余大部分地区则会在游街时以水火棍狠打女犯的乳房和臀部,以增加其羞辱感和疼苦。

      到了明末清初,“骑木驴”的刑罚更加残酷。据有关史料记载,当时的“骑木驴”的过程是这样的: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端,使木柱戳入下体内,然后放开,让这名女子身体下坠,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数日方气绝”。

      清朝时期,官场刑狱又发明了比较复杂的“木驴”刑具,与原先“木驴”不同的是,这类木驴上面的木橛子下面连接了偏心轮一类的活动机关,可在木驴移动时由车轮带动木橛子在女犯人的下体里一下一下地抽插。更重一点的木驴在插下体木橛子的后面,还会加上一根套入女犯肛门的木橛,以在游街时对年轻女人的身体造成更强烈的刺激,痛苦和凌辱。

    古代针对女子的残酷刑法 惨绝人寰

      判处木驴游街的女犯在处决前会被剥光全身衣服,在游街当日于处决的刑场或其它公众场合强迫展示其乳房,下体和肛门。有些女犯进行游街前会遭到衙役的公开轮奸或残酷的妇刑凌辱,以达到恫吓民众和削弱女犯人体力避免反抗的效果。但依照惯例禁止在她们的裸体上留下可辨认的伤痕。而对于那些还是处女或年轻少妇的人犯,在游街前要接受衙役的强奸“破身”是不成文的规定,这是为了避免她们相对娇嫩的下体在木驴游街时大量出血,而撑不到刑场即受刑不过身亡,因此必须在游街前先把她们的处女膜弄破,并充分开发其下体。这类的破身一事,通常由资深的刑律人员于游街前一日进行,不过也有在当日上午于游街前公开破身的。

      据有关史料记载,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示众时,上身通常除反剪双手外不做固定,给予其一定的回旋空间以避免过度挣扎造成的下体伤害。但由于强烈的耻辱感和痛苦,游街时会将女人的双脚脚踝以脚镣或麻绳固定在木驴车底板两侧的铁环上。女犯人的背后会被插上书明人犯姓名籍贯和罪行的朱批标牌,表示验明正身等待处决,然后“木驴”才可正式开动。

      女犯人游街示众时,“木驴”上的两根木橛会一上一下交替插入女犯人的下体和肛门,引发一种极为残酷、类似轮奸的痛苦感觉,让其感到一种身体将被捅穿的极度强烈的恐惧与刺激,由于女犯的双腿被分开固定在驴背的两边,使她们完全无法藉由夹紧大腿缓解每一次抽插的威力,只是造成体力无谓的消耗,并让位于身体重心的前后两个孔穴受到比一般性行为强劲许多的刺激,许多身形较为娇小的女犯人,甚至因为木驴捅刺的力道过于难以承受,而在游街的半途大便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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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由于女犯人的双腿被分开固定,其被木橛子抽插的下体和肛门,在游街时将会往前方暴露出来,围观的百姓可以清楚地看见刑具在女人身体中进出的过程。而由于木橛在下体的抽动比进行一般性行为时猛烈,乳房比较大的女犯游街时,其双乳也会随着身体的上下摆动被插得一挺一挺地剧烈跳动,而押解的护卫人员也会在游街时玩弄女人的乳房和屁股给百姓观看,直接加深了游街示众时对女犯人人格的空前凌辱和色情气氛。

      为了避免女犯人被木驴整死,有的地方官场刑狱对“木驴”在安全性上还做了更完善的改良。他们在“木驴”上的木橛子正中间开有一个孔,可以用活动唧筒将温热的香油注入女犯人的下体内起润滑的作用。但于此同时,每一次木橛的抽动和香油的喷射,都会对女犯的下体和肛门造成更为强烈的刺激。

      在当时,女犯人“骑木驴”游街示众的时间长度通常不会超过三个时辰,一般自辰时初示众到午时为止。而由于女犯必须用力绷紧双腿以抵抗下体和肛门处的压力,所以行刑前将她们从“木驴”上解下来时,没有一个能够自己站起来。此时,受刑的女犯人被坚硬的木橛子捣烂了子宫和内脏,大都是气息奄奄,昏死过去。这些女犯人在游街示众之后,一般还会在刑场上继续示众其赤裸的身体,直到正式执行死刑。

      清朝晚期,清朝统治者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时候,对于被俘虏的太平军得女兵也采取这种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骑木驴”酷刑。1860年6月13日《华北先驱报》上就发表一封目睹清兵凌迟太平军俘虏的信件。这封信件的主要内容是:

      在太仓被占领的次日,上午11时光景,有一大批太平军俘虏被押送到卫康新附近清军营地。这批太平军俘虏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从刚出世的婴孩,到八十岁蹒跚而行的老翁,从怀孕的妇人,到十至十八岁的姑娘,无所不有。清军把这些妇女和姑娘,交给一批流氓强奸,然后拖回来让她们“骑木驴”。有些少女,刽子手将她们翻转来面朝天,撕去衣服,然后用刀直剖到胸口。这些刽子手做剖腹工作,能不伤五脏,并且伸手进胸膛,把一棵冒热气的心掏出来。还有很多吃奶的婴儿,也从母亲怀里夺去剖腹。这些太平军俘虏,最后有的被剖腹杀害,有的遭凌迟处死。

    古代针对女子的残酷刑法 惨绝人寰

      由此不难看出,“骑木驴”也罢,“铁莲花”也好,无疑都是古代历史上最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残酷刑罚,是人性恶念最典型最集中的体现,在古代男权主义统治下的社会,女人的命运和结局大都是十分悲惨的,尤其是被男人们认为犯了什么错误的女人,不仅要遭到封建统治者的肆意摧残。而且成为男人们集体发泄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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