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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坏选举秩序威胁处警民警 “猖狂”男子被拘20天

    时间:2018-06-06 16:58:44  来源:网信静海  作者: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静海公安陈官屯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破坏选举秩序、阻碍执行职务案件。违法嫌疑人不仅阻挠村选举委员会推选工作,甚至面对处警民警更是放出狠话,“下班我弄死你!”结果还没等到下班就进了“班房”……

      2018年6月1日上午,静海公安陈官屯派出所接报警,有人在陈官屯镇某村委会院内阻挠选举。民警赶往现场发现,该村村民高某某在该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现场以抢夺选票、驱离村民代表的方式阻挠选举工作。

      同时,高某某面对处警民警不但拒绝配合依法传唤,竟多次对民警进行辱骂,甚至威胁道:“下班我弄死你!”

      最后,高某某被依法强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并于当日因涉嫌破坏选举秩序、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二十日)。

      近期,静海公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我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严厉打击任何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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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级换届选举是广大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事,选举权是法律赋予选民的神圣权力,任何以不正当手段影响他人行使选举权的行为都是严重违法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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