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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滨海公布2018-2019年度第一学期中小学生转学规定

    时间:2018-06-14 22:04:00  来源:北方网  作者:新报王祖凌

      天津北方网讯:昨天,滨海新区教委公布了《2018-2019年度第一学期滨海新区小学生转学规定》《滨海新区普通高中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接收转学生的通知》,本市户籍有转学需求的小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于7月2日前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同时,符合转学条件的高中生可自主选择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学校进行报名,各学校将采取不同形式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测试。

      小学:需7月2日前提交申请

      根据《2018-2019年度第一学期滨海新区小学生转学规定》,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本市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产权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本学期放假前(2018年7月2日前)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校核查居民户口本、产权证、原学校学籍信息。当本学区内申请转学人数超过对应学校可供给学位数时,由教育委员会小学处按照统一、及时、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到班容未超标的学校。需要注意的是,塘沽区域:1.实验学校、浙江路小学、宁波里小学、上海道小学、二中心小学、草场街小学、一中心小学不互转;2.工农村小学、云山道学校、新北一小不互转;汉沽区域:1.河西一小和河西三小不互转;2.东海小学、汉沽一小、中心小学、体育场小学不互转;大港区域:1.大港二小、九小、十一小、大港实验、十二小不互转;2.大港一小、大港三小、大港六小、大港上古林小学不互转;3.大港一小、大港九小、大港英语实验小学不互转;4.大港二小、大港三小、大港十二小不互转;海滨区域:1.西苑小学和三号院小学不互转;2.二号院小学和三号院小学不互转;3.海滨学校和同盛学校不互转。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此外,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滨海新区申请入学登记办法》提前一年到所属学区片学校进行转学登记。

      高中:需参加转入校测试

      根据《滨海新区普通高中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接收转学生的通知》,此次接收的转学生为具有滨海新区红印户口,且学籍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普通高中2017级(高二年级)正常学籍的在校学生。申请转入的学生若参加过天津市中考,其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中考最低录取分数线,方有资格参加转入学校的测试。报名时间为6月19日-6月22日。据了解,普通高中为非义务教育阶段,各校将结合自身资源情况采取择优录取的方式接收转学生。按照天津市中学学籍管理规定,高中转学遵循属地管理原则,转入学生只能申请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滨海新区分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四个地域及各功能区,转入学生须根据户籍派出所,选择与之相对应的所在地域的普通高中转入),任何学生不得跨地域联系接收学校。新区范围内(不同地域)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高中招生时自愿填报跨地域招生学校和面向全区招生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

      凡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可自主选择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学校进行报名,每名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至两所学校进行报名。报名审核所需材料为:1.户口本原件;2.学生学籍所在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应为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籍卡并加盖学籍校公章);3.学生中考成绩单或当地考试部门(中招办)出具的成绩证明;4.转入学校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各学校将采取不同形式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测试,同时在两所学校进行报名的转入学生,若两所学校测试时间不一致,须分别参加两所学校的转入测试;若两所学校测试均为滨海新区期末统测,转入学生需在第一志愿学校参加测试,其成绩可由第二志愿学校互认。各学校根据学生测试情况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同时被两所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学生第一志愿择优进行录取,录取结果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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