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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死亡四类违法行为是主因

    时间:2017-05-22 21:36:16  来源:天津北方网  作者:晚报王赫岩

      天津北方网讯:从交管部门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我市因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行人和骑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人较多,占死亡人员总数的48.4%(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占25.6%。分析表明,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非机动车横过道路不推行、骑车走机动车道四类交通违法行为是行人、非机动车发生负责任死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开车、走路不闯红灯,大家都耳熟能详。但总有骑车人、行人认为闯红灯无所谓。今年2月的一天23时,市民张某骑电动自行车行至一个十字路口时,直行方向信号灯已经变成红灯,他径直闯了过去,一辆正常通行的面包车躲闪不及将其撞飞,张某当场死亡。交管部门认为,张某在经过有灯控的十字路口闯红灯,因此在本次事故中被判有责。

      一些人为了抄近道,完全无视斑马线的存在。今年1月,市民陈某在和平区一路口过马路时,就没有走近在咫尺的人行横道,径直斜穿过路口,被一辆汽车撞倒致伤。交管部门认为,陈某没有走人行横道,对事故的发生应负有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是保障安全行驶的要素,但有的骑车人却放着非机动车道不走,非要走机动车道。今年2月的一个晚高峰,市民孙某骑自行车在中环线某路段行驶,他见自行车道车辆多,就骑到了机动车道上。恰逢一辆并道的小客车驶来,当驾驶人发现孙某时已来不及躲闪,车辆与孙某发生碰撞,孙某小腿骨折,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交管部门表示,孙某骑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通行,他却将车辆骑行至机动车道,对事故承担一定责任。(“津云”―北方网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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