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天津新闻 >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何军、王雅洁、张洪印提起公诉
  •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何军、王雅洁、张洪印提起公诉

    时间:2021-04-07 21:17:11  来源:北方网  作者:日报韩雯

    忠诚履职强化担当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天津北方网讯:昨日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蓟州区工商联合会原副主席何军、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副主任王雅洁、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原副局长张洪印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蓟州区工商联合会原副主席何军(正处级)涉嫌贪污罪一案,由蓟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蓟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何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蓟州旅游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副主任王雅洁(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河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河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雅洁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河东区向阳医院副院长、院长,河东区卫生局副局长,河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原副局长张洪印(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洪印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武清县(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测绘队副队长、武清区规划局建筑设计所所长、武清区规划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以上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