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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津启动司法改革整一年 案件平均审理减少5.4天

    时间:2017-07-21 19:55:53  来源:天津北方网  作者:晚报孙启明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本市高级人民法院昨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全市启动司法体制改革一年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审结案件同比增长59.81%,审批案件减少99.4%。在法官人数下降39.44%的情况下,全市法院审执结案件数上升7.27%,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减少了5.4天。

      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勇介绍,司法体制改革推行以来,经过层层把关,全市法院共遴选法官1637名,占中央政法编制总数的29.95%。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量明显上升。今年1-6月,全市法院院长、庭长共审结案件60378件,同比增长59.81%,占同期结案总数的39.9%。有些法院的院庭长办案量超过了全院案件的一半。近年来,我市法院审理的周永康、令计划、冀文林等专案均由院长担任审判长,“8・12”“2・16”等国内外广泛关注的系列案件,均由庭长担任审判长。

      为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市高院先后下发了《审判职权行使与审判责任认定标准》等,进一步明晰了院长、庭长、审判长、承办法官、独任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规定院长、副院长、庭长除参加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外不得对其没有参加审理的案件发表倾向性意见;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以外,院长、副院长、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改革推行以来,院庭长审批案件减少99.4%。(“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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