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天津新闻 > 装修未开工市民想废合同却被要2万 经协调终止
  • 装修未开工市民想废合同却被要2万 经协调终止

    时间:2017-07-31 22:09:58  来源:天津北方网  作者:新报汪卓

      天津北方网讯:效果图迟迟未定,设计师中途离职,装修进度停滞不前。近日,市民柳女士因为房子装修的问题伤透了脑筋,还差点因为违约搭上2万元的违约金。

      市民柳女士家住河东区直沽园,从年初开始就考虑把自住的房子重新装修,但碍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装修公司,装修的事也就一拖再拖。

      上个月初,在朋友介绍下,柳女士找到了位于河西的一家大型装饰公司,双方交流几次后颇为满意,柳女士就与该公司签订了总价87000元的装修合同,并预付了26100元的定金。很快,装饰公司就安排设计师上门测量开始效果图的设计。然而,柳女士前后多次与设计师沟通,对方都不能按照沟通好的想法做设计图。

      为了方便装修,柳女士一家在签订合同后就腾空房子,暂时在外租房住。一个月过去,不但房子的设计图没完成,设计师也因为个人原因突然向装饰公司辞职了。柳女士一度与装饰公司闹得很不愉快,虽然后来装饰公司又安排了一位新的设计师负责,但柳女士并不认可。 “装饰公司店内和网站没有任何关于这位设计师的介绍,对于他们所说的这位首席设计师的资质,我个人表示怀疑。”柳女士说。

      没有接手的设计师,柳女士家的装修停滞不前。眼看租的房子快要到期。一气之下,柳女士向装饰公司提出终止合同。但对方要柳女士给付20%的违约金20000元,“房子还没开始装,装饰公司没有任何损失,况且是对方不能按时出图导致,先违约的应该是他们才对。”对于装饰公司这样的要求柳女士不能接受。

      根据柳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与这家装饰公司取得联系,设计总监张先生解释说,房子前期的装修设计图一直是柳女士与设计师直接沟通调整的,公司对设计师的工作进度不清楚,也没有收到柳女士的反馈。对于柳女士执意要终止合同,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如果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则需要向另一方支付20%的违约金。但考虑到先前负责的设计师突然辞职,对装修进度上稍有延误,虽然公司也特意为柳女士安排首席设计师继续完成设计图稿,但被柳女士拒绝。

      经协调,装饰公司在上周已经把柳女士的情况上报公司,公司同意终止合同,柳女士不用支付违约金,但要担负部分设计费。“公司已经通知柳女士近期来办理手续,对方也表示认可。”昨天下午,记者从柳女士处了解到,终止合同的手续已经办完,退款将于近日到账。

      天津市世川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提醒,消费者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不要口头承诺,要落实在文字上。装修公司,应该按照条款,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设计图纸。如果逾期交付,消费者可主张对方根本性违约。 (“津云”―北方网编辑侯静)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