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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12家单位违法违规被曝光

    时间:2017-08-14 17:06:19  来源:天津北方网  作者:日报陈

      天津北方网讯: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精神,本市陆续出台多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为确保调控政策有效落实,市、区两级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通过增加市场巡查频次、开展联合检查、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等多种途径,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规范活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行为,一经发现,从重从快依法处置,切实维护了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保障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期,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6家中介机构非法违规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

      -天津滨侨投资有限公司在东丽区开发建设的名都馨园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房屋,收取购房人首付款、定金,违反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东丽区房管局依法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天津御景湾投资有限公司在北辰区开发建设的御景湾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房屋,收取购房人首付款,违反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北辰区房管局依法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

      -天津七十二沽有限公司在西青区开发建设的华喜大厦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排卡的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排号费,违反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西青区房管局依法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懋维龙(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在静海区开发建设的汇海鸿园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收取购房人房屋定金,违反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静海区房管局依法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天津世锦置业有限公司在静海区开发建设的昕旺花园项目,部分房屋超申报价格上限销售,违反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静海区房管局依法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时关闭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功能。

      -天洋滨海(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武清区开发建设的江盛园项目,部分房屋超申报价格上限销售,违反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武清区房管局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时关闭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功能。

      中介机构:

      -天津市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大沽南路店工作人员王某某,对外宣称可为取得限价房购房资格但未选中房屋的购房人,介绍公司以外的人员交纳费用后,帮助购买限价商品房,但未实际形成交易。我爱我家公司对涉事的王某某予以开除处理,对门店负责人予以罚款处理,并保证今后加强管理,杜绝此类情况发生。市国土房管局责令我爱我家公司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增强依法依规经营意识,同时将我爱我家公司大沽南路店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从严监管。

      -天津市金乐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津南区开展经纪业务时,未按规范流程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津南区房管局依法责令企业整改,分别对经纪机构、经纪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天津市中房房地产置换有限公司南开区嘉陵道店、雅安道店,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未到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违反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南开区房管局依法责令企业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天津智地科技有限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并擅自从事商品房代理销售活动,违反了《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静海区房管局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天津华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宝坻区第二分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未到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违反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南开区房管局依法责令企业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天津驰昕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武清区开展商品房销售代理业务时,取得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未到房地产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存在违规收取定金、保证金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武清区房管局依法责令开发企业限期改正,并予以行政处罚。(“津云”―北方网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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