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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青区法院召开发布会 助学贷款合同纠纷占三成

    时间:2017-08-16 19:35:01  来源:天津北方网  作者:晚报孙启明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西青区法院今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6年,该院共审结涉银行商事合同案件264件,其中助学贷款合同纠纷85件,约占比32%。对此,法官提醒大学生,要增强诚信意识,不要给人生留下“信用污点”。

      西青区法院新闻发言人朱宝路介绍,在西青区法院近期审结的一起助学贷款合同纠纷案中,被告张某被本市某大学录取。因家庭困难,其向原告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双方随后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银行依照合同约定向张某发放贷款17600元,合同约定张某应于毕业后开始按月还款,并委托银行每月从其账户中自动扣收。可张某毕业后未全部履行还款义务,逾期本金、利息合计4000余元。银行催收未果,于是提起诉讼。张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经两次公告送达后,依法作出缺席判决。

      朱宝路表示,近年来,像这样的助学贷款违约情况时有发生。此类案件成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本就比较困难,加之部分学生毕业后在家待业,缺乏还款能力;二是部分当事人法制观念淡薄,诚信意识不强,并不认为拖欠银行贷款是严重违法行为。由于很多学生申请贷款时在银行留存的电话多已停机或成为空号,导致法院难以直接送达,大量案件不得不公告送达和缺席审判。针对这一现象,法官提醒,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的不断完善,信用记录作为“第二身份证”和“经济通行证”,在今后的生活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学生们一旦被贴上了诚信不良的标签,对将来的工作、生活将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一定要增强诚信意识,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津云”―北方网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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