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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津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不再需要提供照片

    时间:2017-08-30 16:23:09  来源:天津北方网  作者:柴莹 高丽旺

      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方便在津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业务,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在公安部治安局大力支持下,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一是在津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时,不再要求提供照片,由公安机关通过全国人口信息库获取申请人照片信息。如对制证照片有特殊要求或全国人口信息库中无照片的群众,可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照片标准(见附件)提供光盘介质的电子照片。二是对《居民户口簿》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不再需要提供《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

      提示:在互联网“公安民生服务平台”申领居住证的,仍需上传符合天津市居住证照片标准的照片,避免因无照片、照片不符合个人需求造成二次填报,影响用证。(“津云”-前沿新闻记者柴莹通讯员高丽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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