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天津新闻 > 天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
  • 天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

    时间:2017-09-11 18:17:06  来源:天津北方网  作者:晚报张苗苗

      天津北方网讯: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本市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按人头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总结110个住院病种按病种付费的有益经验,综合考虑参保人员发病情况,选择临床路径明确、技术成熟、质量可控且费用稳定的病种,兼顾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实行按病种付费,不断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和医疗机构范围。

      ――推广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全面推广糖尿病按人头付费,将承担基本公共卫生糖尿病健康管理服务任务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实施范围。开展其他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从治疗方案标准、评估指标明确的门诊特定疾病、门诊慢性病入手,进一步扩大按人头付费改革范围,可以先试点再推开,成熟一个、推广一个。

      ――支持分级诊疗模式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主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推行普通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完善人头费用管理。确定按人头付费的基本医疗服务范围,保障医保目录内药品、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和一般诊疗费的支付。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患者向医院转诊的,由签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

      ――在强化医保基金预算管理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医疗服务特点,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改革。对住院医疗服务,主要推行按病种、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长期、慢性病住院医疗服务可按床日付费;对门诊医疗服务,可按人头付费,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对不宜打包付费的复杂病例和门诊费用,可按项目付费。(“津云”―北方网编辑侯静)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