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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建立四项公开制度 推进职称评审公开公正

    时间:2017-12-11 17:43:10  来源:北方网  作者:晚报张苗苗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职称评价质量,本市建立了四项职称评审公开制度,用评价的公开透明促进职称评审的客观公正。

      在职称申报环节,严格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要求各单位在申报前,将评审有关标准、条件等政策和评审程序、要件以及单位确定的推荐人选等,在单位范围内公开,切实维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三公开”制度。

      启动“双公示”制度,推荐结束后15天内,对拟推荐人选的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未经公示的材料评委会不予受理。评审工作结束15天内,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评审结果在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未经公示或经核实确属违反职称工作政策要求的,不予确认资格和办理发证手续。

      实行“双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在申报时须作出个人承诺,保证填写的信息、提交的材料全部真实有效,对学术不端和弄虚作假等行为者,经查实取消职称申报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在评审中落实人员到位、学习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以及会议无关人员不准入场、工作人员不准作引导式发言、评委不准随意缺席会议、评委会相关人员不准泄露评审会议内容等要求,做到“四到位、四不准”。(“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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