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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至11月天津市23万余辆新车缴纳购置税

    时间:2017-12-12 17:37:02  来源:北方网  作者:晚报刘英潮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从本市国税部门获悉,今年受国家一系列汽车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本市汽车消费购买和更新量明显增长。据统计,今年1至11月,本市共办理新车缴纳车辆购置税23.79万辆。

      2017年,国家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按7.5%的优惠税率征收,同时执行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以及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等政策。受这些政策影响,本市汽车消费量明显增长。本市享受1.6升及以下排量优惠政策的乘用车达9.58万辆,占全部征收总量的40.27%。同时本市办理新能源汽车免税2.24万辆,较去年同期翻了一番。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的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很多市民纷纷在优惠政策取消前购车,希望抢搭优惠政策的“末班车”。本市国税部门专业人士指出,享受7.5%税收优惠政策的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此外,本市国税部门还充分利用互联网申报优势,创新推出了车辆购置税移动申报缴税系统,实现了通过移动终端App应用申报车辆购置税的功能,显著提高办税效率。(“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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