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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妇女儿童维权典型案例 让法治精神浸润妇儿心田

    时间:2017-12-15 17:32:30  来源:北方网  作者:日报徐丽

      天津北方网讯: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把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广大妇女群众身边,使法治精神浸润妇女群众心田,市妇联发布了妇女儿童维权典型案例。

      法治,关乎每一个人。这些案例涵盖夫妻矛盾调解、家庭暴力处置、劳动权益维护、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等诸多方面,不仅帮助广大妇女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也引导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律师、法律工作者以及妇联维权干部加强合作,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实践中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本市妇女儿童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

      至高至明日月

      至亲至疏夫妻

      事情经过

      小王与小婷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分别于2004年、2014年生育二个女儿。丈夫小王自2011年开始有婚外情,并经常在外与第三者同居。妻子小婷因不能容忍丈夫的背叛,曾于2015年起诉至津南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经法院调解,小婷考虑到两个孩子年龄尚小,且本人无生活来源,小婷撤回了起诉。虽然撤回了起诉,但夫妻间的矛盾并未得到真正解决。小婷对小王的背叛行为如鲠在喉,猜忌不断,对小王漠不关心,还经常冷言冷语,小王在家庭中感受不到温暖,又与本已断了联系的婚外情人走在了一起。为此双方经常发生争吵,甚至拳脚相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小婷一纸诉状将小王告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得到两个女儿的抚养权。

      办理结果及启示

      津南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孟庆颖法官了解事实经过后,对夫妻双方进行了耐心的疏导,但原告依然坚持离婚。双方在协商离婚事宜时,都不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由此看出他们对两个女儿的感情很深。孟法官敏锐地察觉到这可能是促使这对夫妻和好的关键点。于是及时转变办案思路,与区妇联取得联系,引入了津南区妇联婚姻家庭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孟法官找出其中的主要矛盾,对症下药。对丈夫小王的婚外恋的行为给予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指出其危害性,促使小王深刻认识到了自己错误。法官和调解员们当庭放了视频:一个6岁的小女孩,在父母离婚后唱了一首歌曲《我的爸爸》,孩子凄婉稚嫩的歌声回响在充满“家”的意境的家事法庭里,深深打动了这对夫妻,妻子小婷泣不成声,丈夫眼圈泛红深深低下了头……夫妻双方都表示一定改正自己的错误,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至高至明日月,至亲至疏夫妻。孟法官说,再亲密的关系,日子久了免不了有磕磕碰碰。现在,双方仍是夫妻,仍然相爱,仍有共同的家,今后需要一起小心翼翼地守护。

      案例

      单亲家庭烦恼多

      心理帮助作用大

      事情经过

      单亲妈妈陈阿姨与12岁的儿子小周经常为一点小事就争吵得面红耳赤,不知如何解决。母子走进宝城区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第一次见到母子俩虽然穿着干净整齐,但都表现得焦虑、疲惫。陈阿姨有两段婚姻,讲述痛苦经历时还会泪流满面。第一段婚姻,与对方相识不久就闪婚,婚后育有一女,2岁时发现有智力障碍,后因夫妻感情不和,在女儿5岁时离婚。担心智障女儿受委屈,陈阿姨把女儿留在身边,现在女儿已20岁了,但是思维及交流都有问题,只能待在家里,无法与社会接触。为了减轻生活压力,陈阿姨认识了第二任丈夫,也是匆匆结婚,婚后感情并不融洽,为了挽救婚姻,生了儿子小周,但还是没能保住婚姻。两段婚姻留下两个孩子,陈阿姨不顾家人反对坚持独自抚养孩子。

      由于婚姻等问题,陈阿姨与娘家人闹僵不相往来,自己抚养两个孩子辛苦可想而知,如今,面对青春期有些叛逆的儿子,更加不知所措。陈阿姨经常会烦躁、焦虑,并将负面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心里明知不对,但情绪却控制不住,自己也深陷痛苦之中。

      儿子小周同样也是一肚子的委曲,在母亲讲述时也时常插嘴,大声与母亲争辩,表示母亲对自己管理非常严,不让看电视、上网,担心学坏。从小教导自己如何为人处世,所以现在自己思想比同学成熟,想法不一致,受到同学排斥,母亲的不理解更加剧了心中的委屈和压抑。

      办理结果及启示

      “陈阿姨由于得不到家人朋友的支持,片面地想在孩子身上得到支持,付出的越多,越希望孩子感恩,而这些却成为孩子精神上的枷锁。”宝坻区妇女法律心理帮助中心干部张颖说,通过对母亲运用认知行为疗法,引导她逐渐了解孩子的内心想法,理解孩子的真实感受;对儿子运用沙盘游戏治疗法,从行为的角度来调整其认知,引导他理解母亲的想法。

      小周渐渐意识到身处单亲家庭并不是他的错,而是父母的一种选择,父母对他的爱也不会因此而减少,他不应该因为家庭的缘故而不愿与人交往,而是应该更加勇敢和自信地面对生活,积极面对人生的风雨。

      张颖还帮助他们寻找支持源,让他们发现对方是最有力的支持者。陈阿姨生活虽然艰苦,但是她一直没有放弃智力障碍的女儿和年幼的儿子,用自己瘦弱的身躯,为两个孩子撑起一片天。她内心非常坚强,而这种坚强也会传导给孩子,让孩子感受到母爱与力量。母子互相支撑,以阳光的心态面对生活,生活也会愈加光明与灿烂。

      通过多次对母子进行个体咨询和共同咨询相结合的方式,母子情感最终得到了有效修复。

      “通过此案例可以折射出,现今单亲家庭的一些现状和面临的生活困难,还有亲子关系紧张的问题。”张颖说,单亲母亲独自支撑家庭,照顾孩子,心理压力大,如果长时间得不到排解,会直接威胁女性的身心健康。单亲家庭的子女在成长中,更容易受外界的影响,一定要进行及时、正确、有效的心理疏导,避免心理及行为上出现偏差。

      案例

      “假”离婚变真离婚

      “聪明”反被聪明误

      事情经过

      2000年,黑龙江姑娘丽丽认识了来自天津的小伙阿坤,二人建立恋爱关系,并未婚同居生一子。2004年双方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丽丽随阿坤回到东丽区军粮城街某村居住,并将户籍迁至该村。

      2014年,随着东丽区城市化建设的推进,阿坤所在村里的房屋被拆迁,按照政策阿坤和丽丽家能分得两套还迁房。但他们听说,如果夫妻离了婚,便可获得一个购房资格。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双方一拍即合,决定“假”离婚。阿坤和丽丽签订了离婚协议,协议约定:丽丽放弃所有财产,并独自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阿坤不需要给付抚养费,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为了“假戏”真做,掩人耳目,阿坤在外为丽丽和儿子租了房子。但是没想到,即使阿坤和丽丽离了婚,按政策规定也只分得了两套还迁房,“假离婚”并没有使丽丽和阿坤多获得购房资格,两人的“美梦”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

      阿坤分到两套还迁房后,一套用于居住,一套用于出租。正当丽丽为自己和阿坤枉费心机也没有得到购房资格而懊恼时,又发现了一个让她完全无法接受的事实──阿坤与一女性关系密切并公开谈起了恋爱。为了报复阿坤,丽丽也与一男性交往。丽丽这一做法正中阿坤下怀,阿坤就此与丽丽摊牌,“咱俩从此没关系了”,并将新女友接到家中居住,不再接济丽丽。净身出户的丽丽,没有钱支付租房费和生活费,找到阿坤要求复婚,没想到却被殴打。丽丽无法接受“假”离婚变真离婚的事实,无奈之下来到妇联进行求助。

      办理结果及启示

      根据丽丽叙述的情况和提供的证据,东丽区军粮城街妇联干部谭力方首先通过村干部了解情况,并通过派出所民警核实阿坤殴打丽丽的有关事实。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丽丽与阿坤协议离婚,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手续,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了协议,已发生了法律效力,不可逆转。”谭力方说,

      如果通过诉讼解决,丽丽的胜诉把握不大,即使胜诉也会面临执行难的问题。经过研究最终确定采取调解的方法。丽丽与阿坤结婚十余年,夫妻有一定的感情,只是为了在拆迁过程中谋取更多的利益而离婚,在此期间,阿坤感情才出现了变化。因此,双方有一定的调解基础和达成一致的可能。

      派出所民警对阿坤殴打丽丽的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形成了一定的威慑作用。在丽丽被殴打的照片、派出所的报案记录、出警记录等相关证据面前,阿坤认识到自己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谭力方为双方分析了以下两点:一是当初离婚时丽丽没有获得房屋和任何财产,从情理上说阿坤理应给丽丽一定的经济补偿。二是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目前儿子与丽丽一起共同生活,居无定所,对儿子今后成长和生活非常不利。

      丽丽和阿坤在“法”“理”“情”的感召下达成了协议。阿坤为丽丽提供一处还迁房免费居住,等房本下来,将房产改至儿子名下,丽丽可继续与儿子共同居住。与此同时,丽丽放弃追究阿坤殴打自己的法律责任。

      谭力方表示,这个案例最大的警示作用就是告诫广大妇女:离婚是非常严肃的法律行为,不要为了一时之利、一己之利,视法律为儿戏,对法律一定要有敬畏之心。

      案例

      产后抑郁莫忽视

      “心灵感冒”须预防

      事情经过

      2017年1月的一天,愁眉苦脸的芳芳和她的妈妈走进了市妇联信访接待室。从芳芳年轻漂亮的脸蛋上,看不到她这个年龄应有的朝气和快乐,看到的只是痛苦、焦虑、恍惚和不安。芳芳和她妈妈还未坐稳,就急急忙忙地从包里掏出了法院的传票。

      在工作人员的耐心安抚和她妈妈的帮助下,工作人员才弄清事情的原由。芳芳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与丈夫相亲相爱,与公婆和睦相处。家庭危机出现在芳芳生育女儿之后。因孩子早产,体质较弱,丈夫和婆婆把精力都转移到孩子身上,忽视了对芳芳的照料。这原本不是什么大的矛盾,而不幸的是,芳芳患上了产后抑郁症,整天郁郁寡欢,无精打采,这引起了婆婆的不满,每当婆婆看到儿媳情绪不佳时,就认为是儿媳给自己摆脸色,婆媳矛盾逐渐加深。加上年轻人与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照顾孩子的理念不同,使得双方矛盾升级。婆婆多次向儿子诉苦,又引发了夫妻矛盾。婆媳矛盾、夫妻矛盾交织在一起,使这个家庭整天处于“战争”状态,也让芳芳的病情更加严重,开始出现整夜失眠、精神恍惚、易发怒等情况。此时,芳芳的丈夫才意识到妻子心理出现了问题,带她去医院就诊。经医院诊断,芳芳患上了产后抑郁症,且情况严重,不得不住院治疗。经过4个月的治疗,芳芳的病情有了好转,为了让芳芳更快恢复,芳芳的父母把她接回娘家暂时居住。

      亲人的关心和呵护无疑是治愈心理疾病的良药。但芳芳的丈夫在芳芳最需要关心的时候,却表现得较为冷漠,在芳芳住院期间很少看望她,这给芳芳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感觉这个家就快散了。没过多久,芳芳就接到了法院的传票,芳芳的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无助的芳芳来到了市妇联,寻求帮助。

      办理结果及启示

      鉴于芳芳一直在歇病假,近6个月的工资收入低于2017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符合法律援助项目的援助条件,市妇联指派志愿者律师马志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因芳芳的丈夫已起诉至法院,当务之急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作出答辩和做好应诉的各项准备。”马律师接案后,一是帮芳芳对她目前婚姻状况有了清醒和理智的认识。芳芳与丈夫经过多年恋爱后自愿结婚是有感情基础的,芳芳患上产后抑郁症后,对两人婚姻持否定态度的是婆婆,婆媳矛盾并不等同于夫妻矛盾,更不意味着夫妻感情破裂,而且双方的孩子年幼,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二是依法维护芳芳的合法权益。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芳芳患病期间,作为丈夫应该积极帮助患病的芳芳治疗,而不是选择离婚,逃避自己作为丈夫的法定义务。三是积极收集证据。马律师与芳芳的父母一起前往医院调取芳芳患有严重抑郁症的诊断证明,说明其现在不适宜离婚。

      马律师在法庭上有理有据地作出答辩和发表了代理意见,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最终,法院采纳了马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芳芳丈夫的离婚诉讼请求。同时,律师和办案法官积极对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愿意再给彼此一次机会,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患有产后抑郁症的女性需要家人和社会的关爱,尤其是需要丈夫的体贴、照料和理解。”马律师表示,希望人们能对心理疾病有正确的认识,切忌讳疾忌医。

      案例

      家庭暴力告诫书

      让话能好好说

      事情经过

      今年3月份的一天,110接到报警:在红桥区某小区发生了家庭暴力事件,丈夫不但对妻子殴打,而且还用菜刀威胁。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及时赶到现场,控制了事态,并了解了事情原委。

      这是一对老夫妻钟大爷和许大娘。今年年初,许大娘受到电信诈骗团伙的蛊惑,没跟老伴儿和儿子商量,偷偷将家中积蓄打给诈骗团伙,造成家庭经济损失。得知老伴儿上当受骗后,钟大爷每天都埋怨许大娘:“轻信诈骗团伙,不跟自己和儿子商量就自做决定。”许大娘辩解称:“自己这样做也是为了家里,希望挣些钱来贴补家用,也没想到会上当。”起初儿子经常来劝,调解父母之间的矛盾,但是老两口总是因为这件事吵架,后来儿子也烦了,不愿意回来了。钟大爷见儿子也不来了,就更加埋怨老伴儿。许大娘被钟大爷唠叨烦了,于是离开家,外出躲清净。待到许大娘回来,钟大爷埋怨她不顾家,又担心她再次被骗,两人越说越激烈,于是发生了开头那一幕。

      办理结果及启示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及时出警,入户了解事件经过,进行现场取证,对钟大爷的家暴行为予以制止,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鉴于钟大爷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虽证据确凿,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许大娘从维护家庭完整稳定考虑愿意给予其改正错误的机会,不要求公安机关对其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决定对钟大爷给予告诫,下达《家庭暴力告诫书》,要求钟大爷受到告诫后,应及时纠正不法行为,严禁对家庭成员再次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行为。

      2017年3月30日,派出所将《家庭暴力告诫书》送达到社区居委会,居委会综治主任和妇代主任与派出所民警一起入户进行查访和监督。同时对双方进行劝解,并为许大娘讲解预防电信诈骗的知识,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再次上当受骗。

      红桥区和苑街梦和园社区妇联主席马欣表示,“清官难断家务事”只存在于过去,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同样受到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仗着是“一家人”而对妻子或孩子等弱势方任意施暴,是法律绝不允许的。如果妇女遭受家庭暴力要及时报警。

      案例

      女职工因病亡故

      妇联助力维权

      事情经过

      今年2月份的一天,某企业女工马某下班后,在企业职工浴室突发脑溢血,企业没有第一时间呼叫120,而是等到她儿子到场后才呼叫了救护车。15分钟后救护车赶到,将马某送至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提出要企业方按正常员工待遇给予赔偿,但企业方认为马某系退休返聘人员,与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任何补偿。家属无奈来到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妇女服务中心申请调解。

      办理结果及启示

      经查,企业方曾于2013年为马某办理过退休手续,但因故并未完成,造成马某一直处于非退休状态,在此情况下企业方与马某签订了“退休返聘”协议,造成用工瑕疵,为这次事件埋下了隐患,这也是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因此,在调解过程中,只有紧紧围绕这个核心问题,调查清楚事实,找到法律依据,才能使双方信服,促成最终调解。

      本案中,由于企业方律师之前的建议,成为了一种“专业”干扰,导致形成企业认知误区,对事件造成误判,因此没有采取妥善措施安抚家属情绪,导致事件升级,属于处置不当,增加了各方善后成本,及时排除这个干扰后极大地扭转了企业的态度,为调解疏通了道路。

      在解决了核心问题和排除干扰后,家属的疏导工作也尤为重要,调解员耐心引导家属从非理性诉求慢慢回归到理性诉求。逐步缩小家属和企业方分歧,最终促成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企业方同意一次性支付马某家属生活补贴款及马某2月份工资,并于3月24日完成了支付。至此,本次事件得以圆满解决。

      在当今社会老龄化加速的背景下,退休返聘成为了许多企业和劳动者的选择,但是退休返聘不应成为用人单位的“自留地”,要在法律的保障下。那遇到这种纠纷怎么办呢?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妇女服务中心干部刘少伟建议:

      一是固定证据。保存好签订的合同,以及收集并保留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考勤记录、厂牌、工卡等;如前述资料都没有,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投诉,以便固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二是协商调解。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成本最低,也最有利于劳动者,在自行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第三方介入调解。

      三是依法诉讼。如果通过调解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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