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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沪一男子向饭店出售甲醇充当天然气用 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时间:2017-08-08 19:27:00  来源:新民网  作者:胡彦

    原标题:沪一男子向饭店出售甲醇充当天然气用 因非法经营罪获刑

    图片来源:法院图

    以往进入饭店,人们担心的第一件事就是这家饭店有没有用“地沟油”,可万万没想到,偏偏有人“剑走偏锋”,铤而走险,私自购入甲醇贩卖给多家饭店,以此作为替代天然气的燃料使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间,李某以牟利为目的,在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购入甲醇后多次将之销售给崇明数十家餐饮企业,销售金额达30余万元。8月7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查获的8930升甲醇制品予以没收,追缴被告人李某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2017年3月15日,公安机关接到相关线索后到李某存放甲醇的废弃存库点,当场查获甲醇共计8930升。经价格认定,上述被查获的甲醇价值共计19646元。8月7日下午,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此案。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甲醇,你是多少钱购入的?又是多少钱卖出的?”法官向被告人李某讯问到。

    “我平均购入价格是2800元,3600元卖出去,差不多每吨能赚800元。”李某向法庭承认。

    “我把购买来的甲醇储存到一个废弃的仓库里,后来也知道甲醇是比较危险的化学品,但想到甲醇比天然气成本低,我就通过把甲醇贩卖给一些小饭店赚取差价,现在我知道自己做错了。”李某当庭表示后悔。

    据悉,一些小饭店购买了甲醇后,由李某专门将厨房灶台改造,灶台外观看起来跟使用天然气的外观很相似,一般人很难看出,这就带来很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甲醇制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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