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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调对接+多元化解=辉县品牌 ——辉县市创新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纪实

    时间:2017-09-06 19:00:17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作者:谭敏

    诉调对接+多元化解=辉县品牌 ——辉县市创新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纪实

    辉县市委副书记、市长郭书佩(右一),辉县市委副书记张文亮(右三),辉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办公室主任姚志伟(左二)一行在辉县市法院调研矛盾调处工作

    诉调对接+多元化解=辉县品牌 ——辉县市创新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纪实

    全市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工作培训班

    诉调对接+多元化解=辉县品牌 ——辉县市创新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纪实

    家事调解员陈顺芹在北京街头调解案件

    诉调对接+多元化解=辉县品牌 ——辉县市创新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纪实

    辉县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飞向全国、省、市人大代表介绍诉前调解工作

    诉调对接+多元化解=辉县品牌 ——辉县市创新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纪实

    家事调解现场

    诉调对接+多元化解=辉县品牌 ——辉县市创新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纪实

    新乡市基层综治干部参观辉县市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

    诉调对接+多元化解=辉县品牌 ——辉县市创新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纪实

    诉调对接西南分中心调解员上门调解

    ■记者穆黎明通讯员王维鹏/文图

    核心提示

    7月初,在新乡市召开的法院系统诉调对接推进会上,辉县市法院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为新乡市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启示。

    近年来,辉县市法院在当地市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司法引领作用,围绕“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司法引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辉县品牌”。2016年,该院新收案件增幅由2015年的27%下降至6%,首次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今年以来,该院33%的民商事纠纷在诉前化解,取得了“便捷高效惠民,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辉县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飞介绍,该院以构建诉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为先导,以案件繁简分流为抓手,以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为核心,以强化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不断凝聚提升改革合力,最终实现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双赢,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A

    党政主导

    织密矛盾化解“联动网”

    辉县市法院的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之所以取得初步成效,离不开当地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辉县市委、政府高度重视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的“稳压器”作用,全面推进该机制建设,从而减少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对抗,防止矛盾激化和升级,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在辉县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辉县市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在辉县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成立。随后,辉县市法院家事案件调解中心、诉调对接西南分中心相继成立,这三个中心共同搭建了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平台。

    辉县市委、政府注重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2017年6月,结合新乡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工作的要求,该市将“地区万人起诉率、民商事案件调解率、民商事案件委托委派调解成功率”纳入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由法院负责组织实施,将考核结果与各单位的年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打造法院牵头、全市各部门参与的矛盾化解大网络格局。

    同时,该市成立了“一办五中心”,各乡镇均成立“一办两中心”。由此,以辉县市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为中心点,横向上,形成了法院、公安、检察院、法制办、司法局、信访局“六位一体”,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群众信访疏导调解“四调联动”的“一站式”纠纷化解模式。纵向上,各乡镇人民调解中心、信访调解中心,以及各行政村矛盾调处室的设立使诉调对接工作的触角覆盖全市各个角落,密织了“立体式”无缝隙、全覆盖的诉调对接网络。

    坚持党政主导,使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从最初“一个中心”的无声酝酿,到家事案件调解中心、诉调对接西南分中心的建立,再到“一办五中心”“一办两中心”的建立,实现了从原始点、线结合到如今面、线、点全覆盖,为创新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B

    梯次分流

    形成诉调衔接“流水线”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核心要义在于多元互动,加强诉与调的衔接。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调解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强化调解与诉讼的对接,这是一个关键点。”辉县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办公室主任姚志伟说。

    作为矛盾纠纷“聚集地”,辉县市法院充分发挥涉诉矛盾纠纷分流、调度和协调的“枢纽”作用,明确了纠纷分流的重点、原则、时限和程序,确保程序良性运转。

    今年以来,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过程中,该院将两名员额法官和3名未入额法官配置到诉讼服务大厅,专门负责案件的立案、类别专业化甄别,以及矛盾纠纷引导和分流工作。同时,该院设立“诉前问诊”服务机构,对当事人的诉求进行审查、判断,适宜诉前调解的,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进行调解,并移交辉县市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

    “辉县市法院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与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相结合,着力健全诉调对接程序,优化法院内部办案程序,构建起案件繁简分流的三道‘闸口’。”辉县市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建伟介绍。三道“闸口”一是诉前调解,二是案件速裁,最后才进入专业化精审程序。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其为先导,矛盾纠纷的“分层递进解决体系”得以构建,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纠纷的有效分流化解。

    该院不仅注重前置调解,还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再进行第二次过滤,审判庭认为案件有调解可能的,委托至辉县市法院司法调解中心,由法官或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

    在层层筛选过滤之下,仅有少数复杂案件进入普通程序审理。今年以来,诉调对接中心结案数占同期民商事结案数的33%。

    在实现案件有序分流的同时,辉县市法院规范衔接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诉”“调”运行机制,促进诉调对接工作的良性运转。

    为提高调解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使法院内部调解机制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该院今年以来在原有人员的基础上增加3名未入额法官到调解中心,行使对案件整体接收移转、案件调处指导培训、调处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司法确认等职责。3个中心常驻特邀调解员由原来的9人增加至目前的20人,每个调解团队都形成了“法官+常驻特邀调解员+若干非常驻调解员”的“黄金搭档”。家事调解团队中,“家事法官+家事调解员+心理咨询师”成为“标配”。

    对于诉前调处案件期限,该院作出时间限制:家事案件3个月、其他案件2个月。过期调处不成的转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该院还将诉调对接平台与案件管理系统安全对接,确保调解不成的案件快速立案,通过繁简分流后顺利流转到审判部门。“假如调解与诉讼衔接不畅,一旦调解不成功,工作就白干了。通过系统对接,调解过程全程留痕,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网上自动切到立案系统,承办法官对前期调解情况一目了然,利于找出案件焦点对症下药。”辉县市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志广说。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形式,实现了诉调无缝衔接和矛盾的终极化解。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在相关当事人拒不履行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为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强制力保障。

    如此,以立案分流为枢纽,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司法确认、调解不成转立案等各节点,形成一条完整的“生产流水线”,环环相扣,使纠纷调处效率显著提高。

    2017年3月23日,董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将亲戚秦某起诉至辉县市法院。当一直担心法庭对质伤和气的董某得知案件可以先行调解时,连声说好。2017年3月25日上午,经辉县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随后,辉县市法院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僵持6年的两个纠纷,在诉调对接中心只用半天时间就都解决了,还没花一分钱!”董某对诉前调解十分满意。

    “现在群众在遇到纠纷后能够首先想到到诉调对接中心调解,也乐于依靠调解解决问题。诉调对接平台已经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金牌调解’平台。”辉县市法院司法调解中心的法官翟福君说道。

    C

    上门调解

    群众称赞“这个模式好”

    “太感动啦!没想到家事调解员到北京帮俺调解案件。案子当场了结,这比打官司快多了。辉县市法院的这个模式太好了!”2017年6月,家住辉县市赵固乡的赵某专程赶到诉调对接西南分中心,送去书有“不畏艰辛路远办案速战速决”字样的锦旗,握住家事调解员的手连连感谢。

    2016年11月20日,张某向赵某借款2.6万元。到约定还款日后,张某因长期在外地打工,并未归还借款。赵某于2017年5月17日向法院申请家事调解。家事调解员陈顺芹通过电话等方式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

    她了解到,张某愿意还款,但目前在北京打工的工地工期紧张,近期无法回家。2017年5月24日,家事调解员与法官一起,带上赵某,凌晨5时便从辉县出发赶往北京。抵达北京后,他们找到张某,在马路边上的绿化台旁直接开展调解工作。直到下午5时,赵某、张某终于达成了协议。

    群众点赞,是充满司法获得感的体现。辉县市诉调对接西南分中心是辉县市法院特别设立的便民纠纷调处平台。针对该市西南地区7个乡镇距离市区较远,人群居住密集,矛盾纠纷较为集中的状况,该院在冀屯镇设立了诉调对接西南分中心,将纠纷调处平台设在群众家门口,让群众少跑腿。中心面向西南地区群众,开展民事包括家事案件的调解工作。调解团队由法院退休老法官、当地农村德高望重的老村支部书记、老干部、老党员、妇女干部、心理咨询师等组成,大大提高了西南地区矛盾纠纷的调处效率,减少了当地群众远距离奔波的诉累。

    中心调解员实行“走出去”的模式,依据法律政策、村规民约,走街串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上门调解服务。针对当事人年老体弱或在外地打工不便回辉等特殊情况,调解员或到当事人家中,或到当事人的工作场所进行调解。这样“接地气”的调解方式让当事人更深刻地体会到法院家事调解“便民”的同时,也能使调解员更真实地了解案情,促进调解工作更为有效地开展。

    D

    整合资源

    打造“金牌调解团队”

    付某向王某供应机械加工用的衬板,先后两次提供价值2320元的衬板后,王某却以在外地打工为由拒不支付货款,无奈之下,付某向辉县市法院起诉。

    该案委派给了设在被告王某家附近的张振龙个人调解工作室,方便当事人的同时也便于摸清案情。由于与王某是同村人,张振龙很快了解到了王某在外地的住址和基本情况,最终说服王某返回家中并偿还了欠款。

    像张振龙这样热心调解,又有很高威信的特邀调解员共有15名。为充分发挥他们善于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辉县市法院专门将他们聘请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在法官的全程指导和对接中心相关制度保障下,特邀调解员依托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出来的案件,更加规范化,实现了调解与审判的无缝对接,形成了法院与诉讼外调解组织之间双向互动的良好局面。

    2016年,辉县市法院创新思路,与辉县市司法局会商成立了辉县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人大代表、退休法官、基层人民调解员、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医学专家以及妇联、工会、团委等部门工作人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建立建成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

    为了确保调解协议质量,辉县市法院专门派驻了资深法官对诉前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法律指导,确保依法合法合规进行调解。

    实施特邀调解员制度一年多来,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1400余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

    信息化支撑

    建设“大数据”平台

    今年8月18日,新乡市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在辉县市法院召开。参会的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和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体验了该院的当事人自助服务系统、虚拟导诉系统以及法律电子图书等信息化诉讼服务,并纷纷为该院的信息化建设点赞。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诉前调解”是满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需要。辉县市法院学习借鉴全国先进地区信息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依托现有机构信息数据,运用大数据构建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化建设网络平台,全面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现代化、规范化和公开化。

    目前,该院已采取将诉调对接平台与案件管理系统对接、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将案件节点信息同步推送到当事人手机上等一系列信息化便民举措,“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探索不停息,创新无止境。下一步,该院计划采取网上调解、查询等便民措施,实现网上网下无缝对接,将行业调解等工作统一置于网格化管理体系中,真正做到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打造“一站式、多元化、开放式”新平台,迈出智慧化法院建设的步伐。

    据统计,今年以来,辉县市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共受理法院转办案件2317件,成功调解800件,占比33.8%,司法确认271件。该院诉讼收案2016年相比2015年增幅6%;2017年5月诉讼收案735件、6月456件、7月391件、8月373件,连续4个月呈下降趋势,诉前化解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辉县市法院将坚定不移地坚持依法处理和多元化解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诉前调解与诉调对接,力争实现40%以上的案件在诉前化解。”辉县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飞信心满怀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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