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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口法院推出宣誓新措施 有欲作伪证者宣读后反水

    时间:2017-09-07 18:49:59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作者:魏蔚

    □记者段伟朵

    核心提示丨香港TVB剧中,法庭辩论场景成就几多经典剧情,证人庄重宣誓令人印象深刻。昨日,大河报记者前往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最近推出了一项证人宣誓的新措施。与一般宣誓不同,证人如若作伪证除了“受法律制裁”以外,法院还将“辱没名誉、终生受良心谴责”等字眼写进誓词,从心理上给予证人压力。此举虽有助于庭审、让作伪证的人心虚,但也有人提出:这样的誓词会不会太“扎心”……

    试水

    被当事人请来的证人,宣读誓词后一言不发离开

    明明是当事人一方请来做证人的,但在法庭上读完誓词后,证人突然一言不发离开了法庭,这是咋回事?

    这是最近发生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幕。昨日,记者从该院了解到,法院从2015年年底开始“试水”诉讼誓言制度,根据周口市实际,制定了针对法官和当事人有道德约束力的宣誓词。开庭前,由审判人员带头,所有参与诉讼的人,比如原告、被告、证人等,均要进行宣誓,承诺诚实诉讼。那个读完誓词却选择不作证离开法庭的,正是可能会作伪证的证人,面对庄严的誓词,他在最后一刻选择忠于事实,拒绝作伪证。

    特点

    誓词加入德道因素,给予当事人心理约束

    证人证言是法院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公正裁判的重要证据,但在审判实践中,一些证人对出庭作证的严肃性认识不够,证人证言出现反复、矛盾的内容,证人作伪证、假证等现象普遍存在,不同程度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

    证人宣誓,一般做法是手抚《宪法》,面对国徽,对法庭庄严宣誓。2014年郑州首例证人宣誓制度的案例,证人的誓词为:“我向法庭宣誓:以我的人格及良知担保,我将忠实履行法律规定的作证义务,保证如实陈述,毫无隐瞒。如违誓言,愿接受法律的处罚和道德的谴责。”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介绍说,常规的誓词可能不够震慑,尤其是民事诉讼,不少事实需要通过当事人的口头陈述来断定事实真相,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至关重要。在司法实践中,有些人认为随便说两句假话也没人能追究真假,也不用承担啥责任,遂对案件作出虚假陈述。

    为此,除了常规的内容,周口中院在誓词中还特意加重了道德的因素,比如“如违誓言,会辱没祖宗传承的名誉”“终生受到良心谴责”等,读来格外“扎心”,令有可能作伪证的人,不免在开口前要掂量掂量。

    “主要是想要给予当事人从心理上产生约束。”该院法官介绍,虽然此举不能100%保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但极高地提升了证人证言的质量,即便宣誓后依然有证人选择虚假陈述,法官从其微表情、小动作中也能判断出真假。“人说了假话,又发了誓言,一般都会有躲闪、言语不清、脸红等微表情。”

    说法

    出庭证人宣誓制度暂无统一标准

    出庭证人誓词有无统一标准?据周口中院法官介绍,目前法院系统对此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各个法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前提下,给出相应的誓词。“促进诚信诉讼,是这一制度最根本的宗旨。”

    对于郑州市首家推出该项制度的中原区法院,记者了解到,该法院近年来持续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宣誓制度,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要求当事人在庭前亲笔签署保证书,并在法庭上郑重宣誓,该做法有效提升了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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