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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省工商局提醒 “双十一”网购谨慎交纳定金

    时间:2017-11-18 15:37:29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王冠星)“双十一网购节”临近,各大电商平台打响促销战。11月6日,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出“双十一”网购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一定要结合自身需要购物,避免冲动消费,谨慎交纳定金。

    不少商家以交定金可在“双十一”当天享受低价或定金膨胀的方式,吸引消费者提前交纳定金进行预订,并注明定金不退。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交纳定金前一定要多比较,不要在商家促销活动诱导下急于交纳定金。下单前,一定要弄清促销规则,计算好商品实际成交价格,不要轻信商家宣传的“低价”,防止冲动消费。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已于今年3月15日起开始施行,明确规定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但同时也明确了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网购前要了解所购商品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退货时要保持商品原有品质、功能,以及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

    此外,消费者要注意保存商家宣传和网购消费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购物票据、快递单、发货单等,作为发生消费纠纷时的投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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