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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衡阳通报4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18-10-18 10:17:21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

    近日,衡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1.蒸湘区雨母山镇雨母山村原党总部支书记夏忠晓等5人违规公款吃喝、赠送红包礼金及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7年,夏忠晓、谭锦斌、谭荣兰、陈孝先、何应富等5人采取签订虚假工程合同、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288万多元用于大吃大喝、赠送红包礼金等。另外,夏忠晓等5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私分、补发工资补助和违规报销个人开支等手段,共同侵占村集体资金共计949713元。夏忠晓、谭锦斌、谭荣兰、陈孝先、何应富等5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雁峰区水利和移民局原正科级干部罗东峰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罗东峰利用生病住院、购买车辆、逢年过节之机,违规收受他人礼金红包;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获利7万元。罗东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降为副科级,违纪所得已收缴。

      3.衡南县近尾洲镇党委委员王炳诚违规送礼问题。2013年,王炳诚任近尾洲镇党委委员期间,为争取通村公路项目资金,将村民自筹公路建设资金14000元用于购买土特产送礼以及餐费开支。王炳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4.衡东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8年,衡东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书报费、洗理费、电话费、加班值班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73158元;中心副主任文正学违规为自己儿子(系本单位职工)报销幼儿保育费共计19000元。中心副主任文正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会计曹美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追缴。(衡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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