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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市政府讨论通过《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13项改革任务

    时间:2019-01-22 17:35:45  来源:吉网  作者:梁欢欢

    1月21日,长春市市长刘忻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将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执行。

    2017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8月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予以印发。2018年8月,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市教育局牵头提出长春市具体实施意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印发2018年工作要点,将制定长春市《实施意见》列入改革台账。依据国家、吉林省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梁国超任组长的起草小组,组织开展工作调研,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

    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教育局了解到,《实施意见》明确,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春城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系统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决胜全面小康、推进长春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提出了到2020年的主要目标,努力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体制机制,为发展具有长春特色的现代教育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三部分内容,共15个方面40条。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意见》、省《实施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长春市教育实际,提出13项重点改革任务。在推动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温馨村小”、深入实施中小学生课后托管“蓓蕾计划”等方面,体现出长春市的特点。

    《实施意见》明确的13项改革任务包括:一是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二是创新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三是完善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体制机制,四是健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机制,五是完善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体制机制,六是完善民族教育加快发展机制,七是完善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机制,八是健全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九是健全促进终身学习的制度体系,十是完善开放共享的教育信息化推进机制,十一是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十二是健全教育投入机制,十三是健全教育宏观管理体制。

    《实施意见》将从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完善推动教育改革的工作机制等方面,切实保障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组织实施,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周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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