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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消协发布2017年第一季度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

    时间:2017-04-11 23:58:29  来源:吉网  作者:郭龙

      4月11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吉林省消费者协会获悉,2017年一季度(2016年12月21日—2017年3月20日),吉林省全省消协组织共受理投诉咨询2644件,其中投诉878件,解决711件,投诉解决率80.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7.45万元。

      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12件,加倍赔偿金额1.84万元。通过电商直通车系统受理的投诉2件,涉案金额0.08万元,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0.18万人次。

      商品质量问题投诉量最大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根据投诉性质划分:商品质量问题投诉351件;售后服务问题投诉115件;价格问题投诉33件;计量问题投诉2件;营销合同问题投诉143件;虚假宣传问题投诉43件;人身权利问题投诉8件;假冒侵权问题投诉19件;其他问题的投诉164件。

      按投诉类别分析具体为:百货类270件;服务类245件;家用电器类139件;房屋建材类37件;农用生产资料类2件;交通工具类74件;其他类111件。

      2017年一季度,投诉量同比上升的商品类别是房屋及建材类和医药及医疗用品类;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服务类别是旅游服务类和教育培训服务类。

      房屋及建材类消费存在问题较多投诉同比上涨显著

      据了解,2017年一季度,吉林省共受理房屋及建材类投诉37件,同比上涨15.62%。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质量问题、合同问题等方面。其中,质量问题投诉量占比超过投诉总量的50%,合同违约投诉占27%。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房屋与建材类消费增长迅速,相应的投诉大幅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房屋、建材质量良莠不齐,以次允好、虚假标注等问题突出;二是装修工程、建材销售服务不完善,虚假宣传不实承诺时有发生。三是购房、装修合同不规范,履行约定不到位,合同违约行为屡禁不止。

      针对上述问题,省消协建议广大消费者:首先,选购房屋及建材商品的时候要选择信誉可靠、质量好的商家,要注意辨别产品的商标,防备以次充好。

      其次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口头宣传与承诺,最好能把承诺和约定的内容形成文字合同,同时保留好购物合同和原始发票,以备产生纠纷时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证据。

      最后,无论是签订建材订购合同还是房屋购买或装修合同,都要使用示范合同,认清"定金"和“订金" 区别及法律含义,消费者应该慎重对待缴纳预付款,在缴纳预付款的时候,要清楚自己在"定金"和“订金"中承担的法律责任。

      医药及医疗保健用品虚假宣传问题突出

      吉网、吉刻APP记者还从省消协了解到,2017年一季度,吉林省消协组织受理的医药及医疗用品类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0%。以保健食品、药品投诉为主,投诉的问题集中在虚假宣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上。

      省消协表示,近年来,大量保健品依靠炒作概念、夸大宣传等占领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不法商家专门针对老年人进行特殊销售:比如通过听课有奖、免费旅游、回收药品、免费体检、家访送礼等活动,跟老年消费者建立起联系,同时利用老人比较孤独或者渴望治病、保健的心理,进行产品销售。

      炒作各种高科技概念,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保健品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消费者无法从外观、口感等判断保健品质量和功能优劣,通常只能根据广告来选择,因此很容易被商家天花乱坠的宣传牵着鼻子走。

      售后服务形同虚设,消费者退货无门。消费者购买药品、保健品通常以邮寄方式送达,没有销售凭证,没有发货地址和联系电话,在出现问题消费者要求退换货时,售后服务人员会以主治医师的身份劝说消费者继续服用,或者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最后甚至以技术手段屏蔽消费者电话,使消费者根本无法与相关责任人取得联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吉林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形式多样的医疗及保健品广告宣传,要尽量保持谨慎理智,尤其是对保健食品类广告,更要深入分析,甄别判断,不要轻易相信。对于涉嫌虚假宣传的广告,要小心提防,发生消费纠纷及时到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教育培训服务成合同违约重灾区

      一季度,吉林省受理教育培训服务类投诉同比增长600%,从性质上看主要涉及合同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和虚假宣传问题。主要表现为驾驶培训问题突出、非学历教育培训虚假宣传普遍。

      随着近年“教育培训热”的不断升温,由此而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数量明显增加,尤其是教育培训合同违约问题尤为突出。

      主要表现为:一是不按合同约定培训。商家往往以报名人数不足等理由故意拖延开课甚至不开课,有的开课后随意更改课时,随意更换教师,随意取消课程,消费者退费难。二是招生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问题。个别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办学,夸大教师资历和办学条件来招揽生源。三是设置不平等格式条款。四是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或者乱收费,同一个培训班收取的费用却不一样。五是随意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吉林省消协提醒消费者:教育培训合同一般按合同范本拟定,基于合约自由原则,双方另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履行。签订合同前应当了解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最好约定彼此的违约责任。经营者应保管好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随意泄露;消费者应事先了解任课教师资质,要求经营者开具正规发票;出现违约情形时,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积极主张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吉网 吉刻APP记者 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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