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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建斌:社交媒体须“严”以律己

    时间:2017-04-18  来源:环球时报  作者:赵建东

    社交媒体因为有着庞大数量的用户,如今在全球发挥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不仅仅是对新闻事件形成的舆论,社交媒体在美国大选中发挥的作用已经令各国不得不想出各种办法,力图肃清社交媒体中大量存在的假新闻。那么该如何做才能得到良好效果?

    目前有不少国家在社交媒体方面主要靠自律,但是从实际效果看,这一方式并不理想。一方面社交媒体网站其实并不愿意拿出更多的人力财力来盯防那些虚假消息,另一方面很多网民搞不清楚是真是假。以德国为例,2015年德国相关部门就启动了自律措施和机制,但是德国青少年保护网在今年头两个月的调查表明,YouTube网页上90%的违法言论能够被删除,但脸谱只有39%,而推特甚至只有1%。

    当前在网络尤其是社交媒体中,语言常常具有侵略性、伤害性及仇视性。这些容易诱发仇恨及诋毁人格的言论如不能得到有效抑制,将对社会中民众和谐相处构成巨大威胁。此外,虚假新闻在社交媒体中的大量涌现也让很多国家政府头疼。

    在自律效果不佳,问题又日益严重的情况下,政府制定更严格的法律,加强在社交媒体中的执法力度,成了一些国家探索的方向。不久前,德国政府内阁会议通过了《社交媒体执法改进法案》,旨在规范社交媒体网站,抑制社交媒体中的不良及不法言论。笔者认为,在德国的这部法案中,有不少条款其实可以供许多国家借鉴,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

    首先,由于社交媒体经营者的自律承诺达不到预期目的,政府完全有必要对社交媒体加强执法,对那些有违原则者可处以罚金。

    其次,社交媒体经营者须向社交媒体使用者提供便捷、有效的针对违规言论的投诉及处理机制,方便民众对虚假新闻进行投诉。对社交媒体使用者针对违规言论提出的投诉,经营者须立即核查。例如,德国法案规定,明显违法言论须在24小时内删除或屏蔽;一般违法言论须在7天内删除或屏蔽;社交媒体经营者须向申诉者通报申诉处理结果及理由。

    第三,应该规定社交媒体经营者的报告义务。这种强制性的措施,才能让社交媒体经营者从根本上重视起来。德国的法案规定,社交媒体经营者须每季度提交一份对违法言论投诉处理报告,报告中须包含投诉量、处理结果、处理人员配备等内容。而且,该报告须在网上公布。

    为了让规则能有效率,必须明确处罚方法。在这方面德国的力度非常大,对没有设置有效投诉管理的社交媒体,特别是当违法言论不能及时或完全删除时,该行为被视为违反治安条例,对企业相关负责个人可处以最高500万欧元的罚款,对相关企业可处以最高5000万欧元的罚款。

    德国出台这一法案后引起巨大反响。在发生多起借助社交网站传播虚假刑事案件(难民强奸德国女性等)及虚假新闻后,政府通过法律规范社交网站赢得了很多人的认同,但也有人认为,言论的合法与否交由网站经营者相关团队审核与法院依法裁定有相当距离。但不管怎样,我们应该支持对社交媒体的这一“依法规约”的尝试。(作者是北京外国语大学德语系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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