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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斌:对欧经贸需防范国别风险

    时间:2017-04-16  来源:环球时报  作者:赵建东

    自2003年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中国和欧盟开展了多方面合作,尤其经贸领域合作更是卓有成效。中欧经贸在冷战结束后年增速长期保持在20%以上,虽也因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而增速下降,但仍是世界主要经济体双边经贸往来中降幅较低的。

    欧盟连续11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连续12年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中欧经贸合作源于双方经济利益,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各自比较优势。随着高新技术产品贸易发展步伐加快,中欧之间的贸易结构呈现出新的互补态势。

    不过,欧洲近年来遭遇多重危机困扰,这给中欧贸易带来不确定性。债务危机提高了欧盟成员国调整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的难度。难民危机以及恐袭引发的安全危机影响了一些欧盟国家政策走向。英国脱欧以及意大利等国的类似倾向挑战了欧洲一体化,加上美俄关系、欧俄关系、中东问题继续充满不确定性,以至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惊呼欧盟出现了“生存危机”。

    在此背景下,中欧经贸未来发展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欧盟这些危机所引发的国别风险的可控性。

    基于对欧盟危机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判断,我国应以风险防范为底线,坚持积极稳健的中欧经贸政策。为此,我们首先要做到不急不躁,不因欧盟的某一显性有利变化而失稳冒进,急于求成,造成无法控制的国别风险敞口;也不因欧盟发生某一不利事件就风声鹤唳,却步不前。

    其次,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国家、重点项目,把我国“走出去”战略与扩大出口相结合,继续巩固扩大与欧盟国家的贸易和投资;重点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与欧洲的发展战略相对接;中国国际产能合作同欧洲“容克投资计划”对接;中国-中东欧“16+1”合作与中欧整体合作相对接。

    第三,要制定对欧盟“一国一策”的经贸政策,推动我国企业供给侧改革的高度国际化,最大限度地满足欧盟对我国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需求,指导我国投资人和贸易主体趋利避害,发挥优势。

    总之,需要政府和参与对欧经贸合作的企业主体,均把防范和化解中欧经贸国别风险放在重要位置。其中,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我国对欧盟的战略、外交需要和国家利益,确定未来对欧经贸的国别风险偏好,据此确定我国的中欧经贸国别风险管理政策,指导各经贸主体准确识别、计量、防范和化解对欧合作的经贸国别风险。各参与对欧经贸主体要认真分析和判断欧盟当前和近期可能出现的风险,评估每类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制定科学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政策。(作者是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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