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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宜春中心城区购房契税全额返还

    时间:2016-07-14 08:05:32  来源:  作者:

      记者陈国菊、实习生魏莎/文

      日前,宜春市政府新闻办和宜春市房管局联合召开中心城区房地产“去库存”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宜春市政府近日出台的化解中心城区房地产库存的这项惠民利民政策的有关情况。

      降低首付比例 公积金可提贷并举

      截至目前,宜春中心城区商品房库存299.12万平方米。商品住宅库存204.18万平方米,非住宅库存94.94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去化时间为22.2个月,商品住宅库存去化时间为17个月。

      面对去库存的现状和压力,宜春市委、市政府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并结合中心城区实际,于近日制定了《关于化解宜春中心城区房地产库存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保宜春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去化时间控制在12个月范围内。

      《实施意见》中将进一步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实施提贷并举政策;积极推进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制度;公积金个贷率达到85%以上。

      全面落实农业银行(601288,股吧)总行推出的“农民安居贷”住房贷款品种、首付比例和利率的优惠政策,其他商业银行也要积极跟进。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的优惠政策。

      为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凡是进城购房的农民,按新购商品房所在街道(社区)可优先办理户籍迁移,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医疗、社保、子女入学等待遇,其原在农村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等权益不变。

      在中心城区购房,按实际缴纳契税给予100%奖励

      《实施意见》实行购房奖励。 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在中心城区(含袁州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实际缴纳契税给予100%的购房奖励。行政、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购买商品房的,不享受该政策。

      《实施意见》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依据当前中心城区每平方米4636元的均价,假设购房者购买一套90平方米以下住房,按80平方米房子计算,80×4636=370880元,按1%的契税和新政实际缴纳契税给予100%的购房奖励,可以得到3708元的奖励。

      若购房者购买90平方米以上首套住房的,按120平方米房子计算,120×4636=556320元,按缴纳1.5%契税给予100%返还的新政,可以得到8344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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