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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房地产税:这么近,那么远

    时间:2016-07-29 01:11:06  来源:  作者:

      本报记者 陶娅洁报道

      近期,有关征收房地产税的话题备受关注。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G20税收高级别研讨会上的一番话,为房地产税的推行吃了一颗“定心丸”。楼继伟指出,应该积极推动个税和房地产税的改革,但遗憾的是,目前还没有正式推出(方案),主要是受制于信息征集能力弱以及利益调整阻碍。“只要是真正的税收再分配,就会受到真正的阻碍,但我们义无反顾地要做。”

      “义无反顾”4个字,彰显出高层的决心。然而截至目前,尽管征收房地产税在坊间疯传,但在实操领域相关的草案并未出台,房地产税对谁征收,征收多少等基础问题也无定论。一切看上去都箭在弦上,但细细深究却觉得有些遥远。

      技术操作层面仍显“稚嫩”

      与房产税相比,房地产税是新事物。

      在概念上,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当前,我国房产税按照198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由产权所有人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若房产出租,则依照房产租金收入的12%进行缴纳。

      而房地产税比房产税多了一个“地”字,也意味着未来的持有税,其征收对象不但是房屋价值,而且还将包括房屋下面的土地价值。根据其历史沿革,当前所讨论的房地产税由“物业税”演变而来, 而“物业税”的首次提出是在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可以说房地产税的提出已有13年时间,但各界对于征不征、怎么征、征多少等问题仍存争议。

      目前,关于房地产税的草案并未出台,市场上流传的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一类是按人均居住面积,一类是按房屋价值。按人均居住面积征税的依据大多为上海(楼盘)试点房产税按照人均免税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按照房屋价值确定免征额的原因在于,不同地区相同居住面积的价值可能相差很大,按照人均居住面积免税,就会有利于高价房主而不利于低价房主。

      抛开上述争议,实行房地产税仍存在不少技术性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信息收集统计存在困难。有分析人士指出,由于我国人口多,人们居住分散,不利于信息的收集和统计,这也加大了开征房地产税的难度。

      中国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的制度设计包括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一系列税收,其中最大的问题是技术。比如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没有全国联网的话,是无法统计征收房地产税的房屋套数的。

      “其次是法理上的疑问。目前居民拥有的房屋产权为70年,房屋价格中已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然而考虑到土地为国家所有,再缴纳房地产税有重复征税的嫌疑。”谢逸枫说道。

      正如北京(楼盘)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对媒体所言,“在国家拥有土地的情况下,为何要再向个人征收房地产税,这种模式在国际上很罕见。因此当前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分离的问题,较难解决。” 不过,学界亦有声音提及,物权法上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这其实是一种非常接近于所有权的状态。

      对此,知名房地产专家周建成博士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指出,在该问题上或可参照上海工业用地的出让方式。“上海工业用地的出让年限分为20年和50年,不管哪一种,都存在到期后的土地使用问题,对此政府主要采取三种做法。一种是到期后如果还要续期,就须经政府同意后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一种是到期后政府回收土地,土地上的建筑物按照价值进行赔偿;还有一种是到期后政府收回土地,土地上的建筑物不进行赔偿,企业还不能有意破坏建筑物。”周建成表示,政府并无意让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脱钩”,在该问题上,政府的想法尚不尽成熟。

      除去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的技术难题,以及土地出让金的法理困境,征收房地产税还有一层门槛,即必须立法通过。

      2016年房地产税可以纳入立法程序吗?谢逸枫认为,一切都取决于中央。如果中央不提出房地产税开征,或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讨论,那么房地产税永远都不会开征。但目前,中央并没有明确指示“开征”房地产税,而用了推进改革之类的措辞。

      房地产税“隐含”多重利益纠葛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约40480亿元,超过了4万亿元。如果这4万亿不征土地出让金,而是改征房地产税,也就意味着让买房人来承担这4万亿。

      有人计算,若按照世界通行的1.5%的税率,一家三口在北京二环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价值800万元的话,则每年需要缴纳的房地产税是12万元,相当于每月纳税1万元,这可以说是加在居民身上沉重的负担。

      爱奇艺财经频道主编齐俊杰认为,甚至在房地产税出台之前会出现大量的房产抛售潮,二手房的卖盘涌现很可能会让房地产出现大幅的下跌。

      “并且,房地产税针对的人群也值得商榷。是否届时只针对老百姓(603883,股吧)的私人住房开征,而公务员的住房则无需缴纳房地产税?其中就存在公平性和合理性问题。”谢逸枫补充,除此之外,房地产税划归地方政府还是中央也存疑问。而这些都将严重影响房地产税开征的进程,也会阻碍房地产税改革的进一步推进。

      对此周建成指出,在中国很多政策的实施都存在阻力,比如拆迁、反腐,但最终依然会执行。并不是因为有阻力的存在就不做了,中央讲更多从经济运行角度来考虑某项政策的可行性。

      “当前的中国经济不论是国有经济还是民营经济,其信用都以不动产作为根本。不动产的价格如果出现滑坡,那么不论是政府财政,还是企业和个人的信用都将崩盘。现在为保证资产价格不出现大幅下跌,中央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甚至地价也炒得非常火热,以期用地价撑住房价,总之整个战略的意图就是为了保证资产价格的稳定。如果房地产税现在出台,意味着资产的投资价值将大幅萎缩,政府和企业信用崩盘,保资产价格这件事将会失败。这是推行房地产税的利益阻力。”周建成分析。

      尽管存在诸多不成熟之处,以及利益纠葛,房地产税的征收仍有其“意义”。《21世纪经济报道》特约评论员刘波撰文指出,当前,贫富差距主要表现为财产性收入的差距。累进性的个人所得税虽然具有一定的抚平贫富差距的功能,但因为主要针对工资性收入而非财产性收入,所以对缓解整体分配不均的贡献并不大。而房地产税作为一种直接税、财产税,其税负不容易被转移,拥有大量房地产的富人将承担更多的税负,这能够弥补目前促进公平分配的税收机制所存在的短板。

      “财产税是国家的主要税种,必须推出,不然对整个国家财产的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都会造成不良影响。一旦推出,大量的炒房将会减少。事实上,西方国家都在征收房地产税,也并无出现大量负面效应,房地产税主要还是起到了维持稳定的正面效果。”周建成表示。

      不过纵观前路漫漫,现在说房地产税开征仍为时尚早。正如有专家所言,房地产税在2017年顺利开征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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