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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宝荷欣苑一期、二期地块分宗的公示

    时间:2016-06-27 17:30:12  来源:  作者:

      深圳(楼盘)市龙岗区住房建设局已就宝荷欣苑(对应G02113-0025号宗地)分宗事宜征得宝荷欣苑一期全体办证业主同意,并提交了全体办证业主签订的《宝荷欣苑地块分宗事项表决书》。现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建设局申请办理宝荷欣苑一期、二期地块分宗事宜,该用地位于宝荷路与宝荷路支线交口西南侧。

      因规划实施需要,现就G02113-0025号宗地予以分宗(一期、二期),分宗后宝荷欣苑一期地块面积13876.51平方米,二期地块面积45886.13平方米,具体坐标如下(X,Y):

      一期地块: 35439.98,136134.60;35454.85,136068.66

      35336.06,135900.79;35309.82,135900.79

      35302.41,135903.35;35275.24,135924.67

      35334.36,136000.00

      二期地块: 35468.68,136058.98;35479.65,136013.18

      35557.13,135821.12;35481.72,135725.41

      35449.57,135749.42;35360.30,135816.07

      35252.93,135896.23;35275.24,135924.67

      35302.41,135903.35;35309.82,135900.79

      35336.06,135900.79;35454.85,136068.66

      35439.98,136134.60;35442.69,136138.06

      35448.42,136141.92

      现就本次分宗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2016年7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该宗地分宗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联系。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在公示期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在宝荷欣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大厅)以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同时进行展示,市民可到上述地点和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特此公示。

      附件:1.法定图则示意图

      2.影像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

      2016年6月25日(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28920114 传真:8955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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