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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公租房新政:实施货币化保障 对低收入人群发放梯度租赁补贴

    时间:2016-06-30 08:28:30  来源:  作者:

      交汇点记者 李爽

      对于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困难家庭来说,在南京(楼盘)租房每月是笔不小的开支。为了减少生活成本,不少人一年都要搬家几次,并且离市中心越来越远。不过,记者昨天从南京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得利好消息, 从7月1日起,南京将实行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和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梯度住房租赁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可以连续24个月获取每月600至1000元不等的租房补贴。交汇点记者 李爽

      博士毕业生在南京租房

      每月可领取1000元补贴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副局长赵书健介绍说,公租房货币化保障是政府实施住房保障的方式之一,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和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发放梯度住房租赁补贴,帮助其在市场上租房解决其基本住房需求。

      高校毕业生申请租房补贴需要满足3个条件即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以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毕业2年内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助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南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博士生毕业在南京租房,每月可领取1000元的租房补贴;硕士生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租赁补贴期限累积不超过24个月。通过调研发现,高校毕业生一般在毕业2年内经济比较拮据。随着收入不断提升,经济状况较刚毕业时明显好转。”赵书健告诉记者。

      对于申请方式,赵书健表示符合条件者应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赁补贴申请,区人社等相关部门审核后,将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租赁补贴发放范围。

      “各区(园区)人社局发放至个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持卡人需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方可取款)。”赵书健介绍说。

      三口之家每月最多领1920元

      可在南京租住中小套房

      在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方面,赵书健表示户籍在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且满5年;符合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的家庭可以申请租房补贴。

      低保家庭每人补贴32元/月/平方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人补贴28元/月/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18元/月/平方米;每户每月补贴金额不足300元的,人均住房保障面积为20平方米。租赁补贴发放金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租赁补贴发放金额=家庭补贴标准×(保障面积-被保障家庭现有住房面积)。

      “根据这个标准来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三口之家最多每月可补贴1920元。”赵书健告诉记者。根据目前南京公租房租赁行情,三口之家可以租住一套中小套房。

      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由户主或其配偶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对申请家庭进行收入、人口、住房、财产等信息的全面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社区公示10日;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核并登报公示10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批准其申请。

      “申请家庭应当在年审时自动申报家庭情况,各区重新核查租赁补贴人员领取资格,符合条件的继续发放,不符合条件的调整其补贴档次直至停止发放补贴。”赵书健说。

      外来务工人员每人每月360元 连续领取租赁补贴不能超过24个月

      在南京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从业;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规范、完备;持南京市合法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在南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南京市积分落户条件;收入符合南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本单位公示10日后,向所在地区政府制定部门申请复核。区政府指定部门复核通过后,将复核结果公示10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其申请,连续领取租赁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24个月。

      “外来务工人员租赁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米18元,保障面积每人20平米。这样算来,外来务工人员每月每人补贴360元。”赵书健介绍说。

      对于此次新政,赵书健表示南京在全国率先将公租房货币化,保障从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以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为代表的新市民延伸。以公租房保障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的方式,形成公租房保障政策的闭环。

      关于公租房你需要知道

      1问:技校毕业学生可以申请租房补贴吗?

      答:可以。《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中申请条件之一就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以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问: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在我市哪些区域实施?

      答: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在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内实施,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参照指定本区域的实施方法。在宁就业的高校毕业住房租赁补贴在全市十一个区内实施。

      3问:民营企业员工可以申请吗?

      答:可以,只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困难家庭三类人群。

      4问:正在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尚未批准公示,已获批准正在等待选房、已入住公租房实物配租的住房困难家庭,能否重新选择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答:可以。需本人向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已入住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及个人须退出公租房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5问: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领取住房租赁补贴24个月后,能否重新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或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

      答:不可以。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外来务工人员只能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保障形式的一种,并且只能享受一次。

      6问: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如何认定?

      答: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921元;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户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不得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的机动车辆。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74元;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不得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的机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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