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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颁发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时间:2016-06-30 08:07:34  来源:  作者:

      6月28日,南京(楼盘)颁发了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沿用多年的房产证,土地证统一变更为不动产权证书。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依法颁发的房产证、土地证等权利证书继续有效。国土局工作人员表示:不换新证对于百姓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所以在不发生产权变更的情况下,不必急于一时办理。

      中广置业温馨提示您:个人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企事业单位则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

      目前,南京共设置5个市级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申请办理地点

      1.中山(楼盘)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中山路171号,咨询电话:83198500)

      2.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华侨路35号,咨询电话:84710245、84726022、84710699)

      3.大光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大光路49号,咨询电话:84680379)

      4.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地址:龙蟠路9号,咨询电话:85532963)

      5.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地址:江东中路265号,咨询电话:68505239)

      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只受理对公纯土地登记业务,其余服务大厅受理个人房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此外,在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还设置了10个区级不动产登记申请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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