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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房“顽疾”考验监管“成色”

    时间:2016-09-14 00:08:54  来源:  作者:
    本报记者 张毅报道本报记者 张毅报道

      “我国部分地区城乡住房保障资源分配使用仍存在不合规的情况。”近日,国家审计署发布的《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以下简称《结果》)指出。

      保障性住房是由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分配使用不合规,“骗房骗补”的“顽疾”却始终难以根除。

      根据《结果》统计显示,去年我国共有5.89万户家庭隐瞒收入、住房等信息通过审核或应退出未退出,违规享受城镇住房保障货币补贴6046.25万元、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售)3.77万套,6544套保障性住房被违规销售或用于单位办公、对外出租经营等。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不符合保障条件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情况时有发生,究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个人申报材料不实,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目前我国对于保障性住房的"骗房骗补"行为处罚的力度、执法的依据,缺少更权威的法律规定。”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我国相关的住房保障条例尚在立法中,也还未出台。而住建部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的处罚力度,显得有些微不足道。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一般来说,要真正走完保障房的资格审查,其实有很多障碍。但部分人却可以绕过此类监管,让人不得不对这背后部分资格审查机构的办事效率打一个疑问。

      “目前国内骗取购房资格的现象比较多,甚至给人以保障性住房领域有"欺负老实人"的现象出现。”严跃进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

      上述业内人士也指出,按正规程序走流程的“老实人”,会发现得到此类保障性住房其实比较困难。而一些会钻政策空子的,反而获得了此福利,甚至还可以用于租赁。“这就扰乱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分配初衷。”

      那么,如何将保障性住房切实分配到最需要的人手中,确保这一惠民政策扎实落地,俨然成了亟待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保障房不仅仅在制度上存在问题,而且监管的制度也迟迟没有落实,要解决保障房的问题还得从制度和监管上制定相关政策。对于某些靠关系得到保障房而用来获取利益的人群应该追问其邢责。”中研普华研究员茹俊波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强调说道。

      同时,应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工作。比如:建立专门的举报奖励经费,以社会监管弥补部门监管的不足。同时,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惩处力度也要加大,敦促有关部门更加关注监管。

      除此,在严跃进看来,保障性住房在分配中需要明确几个内容。首先是资格的审查应该是严密且精准的,应该着力防止住户申请过程中打擦边球的情况。其建议可以建立一个防火墙机制,对于用于“骗房”后将房屋租赁或者空置的住户,对其征收各类罚金。

      另外,茹俊波认为,改革保障房建设的考核方式也存在必要性。除了考核保障性住房建设数量之外,还应一并考核保障性住房的入住率。

      “对那些因为保障性住房位置偏僻、基础设施不配套,导致入住率低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应实施问责,以倒逼各地政府及其官员尽可能就近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在更大程度上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难题。”茹俊波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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