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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买房记

    时间:2016-09-20 04:08:09  来源:  作者:

      和丈夫连续几个夜晚商讨后,章伶(化名)制定了假离婚的细节并从律师朋友那里要来了离婚协议和私下协议文本。原本章伶还在犹豫,但是房产中介这两天频繁打电话告诉她,很可能又会推出新政策了:离婚一年之内不能买房。

      为了买房,离婚要趁早!

      章伶和丈夫都在上海(楼盘)的金融机构上班,普通职员,都有上海市户口。两个人的年收入六十万左右。本来不算低的家庭收入在上海高企的房价面前,杯水车薪。买二套房的计划因为小宝宝的意外到来而紧迫起来。

      “老大今年5岁,男孩。我和老公都是独生子女。结婚时买的80多平两室户的房子肯定不够住。”章伶和中国证券报记者聊道。

      章伶算了一笔账。他们看中的那套总价600多万元的房子,如果不离婚算第二套房的话,首付为五成,比首套房的三成首付要多准备120万。再算贷款,在上海,二套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套商贷利率是基准利率打95折,二套商贷利率则上浮10%。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成本差算下来已经相当于章伶一年的收入了。

      “假离婚就能多赚一年的钱,为什么不选择假离婚呢。”章伶夫妇达成了共识。

      接下来是夫妻二人的彻夜长谈。与其他职业不同,章伶和丈夫都在金融机构工作,都很现实也很知道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在他们的计划中从一开始就有一个私下协议文本――夫妻二人签订的证实所有的离婚过程都是为了买房子,一方不得借此侵吞夫妻共同财产云云。这份“抽屉合同”他们似乎更重视。不仅有律师参与,而且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金融从业者并不多愁善感。

      “整个过程我都没像网上讨论的那样,纠结什么婚姻道德问题。我只是想着必须买的房子和可以少付的上百万首付、每个月少付的上千块钱利息。小白领在大城市的生活不都这样吗,要算计着过。”章伶有些无奈和疲惫。(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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