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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银监局下发管理通知 房产中介五类行为将被“拉黑”

    时间:2016-09-27 10:27:00  来源:  作者:

      :据《青年报》,上海(楼盘)银监局日前向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了《上海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申了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资质审核、依法合规开展日常合作、强化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信用管理等监管要求,以进一步规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管理,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中明确列出五种房产中介违规行为:第一,中介机构或其员工为购房者提供或参与首付款或尾款等融资服务;第二,中介机构或其员工曾制造或参与制造假按揭,或存在其他重大信用瑕疵,可能危及银行信贷安全;第三,出现经营状况恶化影响业务推荐能力,或发生欺诈和套取银行信用等不良行为;第四,向商业银行推荐的个人住房贷款中,集中爆发不良贷款;第五,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委托的房源信息,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或房源信息不按规定发布和撤除。一旦发现中介机构存在上述行为,各商业银行立即终止与其合作关系,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同业公会。

      早在一个半月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文件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源真实性进行全面核验,不得强制捆绑金融服务,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撤除。设立失信中介机构“黑名单”,对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实行行业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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