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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整治房地产市场

    时间:2016-09-30 10:40:00  来源:  作者:

      严打“首付贷”、“众筹购房”等违法行为

      本报讯

      为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一场覆盖深圳(楼盘)全市的房地产专项整治行动拉开大幕。昨天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该委已向各区直属机构、管理局下发《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规划国土部门、规划土地监察部门对深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对群众投诉或举报的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据报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涉及五大领域。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通过备案价格错配、部分房源打折、分期加推等方式,有变相捂盘惜售、操纵价格的行为;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通过与内部员工签订虚假购房合同并多次解除合同,或通过频繁调整备案价格等方式,囤积截留房源的行为;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及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垫资购房首付、开展“首付贷”、“众筹炒楼”等房地产金融行为;四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存在在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捂盘惜售等价格违法行为提供服务或者便利的行为;五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存在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业务及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是否存在开展“首付贷”、“赎楼贷”、“尾款贷”、“众筹购房”或其他“加杠杆”房地产金融业务的行为。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还有一项专门针对房地产中介的专项整治,为期5个月,整治重点涉及11个领域,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以赚取差价;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非法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或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但违规开展金融业务。

      (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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