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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昌江县石碌镇香岭(北)千枚岩矿区(第一期)采矿权评估公告

    时间:2016-10-12 10:25:00  来源:  作者:

      因采矿权出让需要,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拟以公开摇号方式,从海南(楼盘)省国土资源厅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备选库确定“昌江县石碌镇香岭(北)千枚岩矿区(第一期)”采矿权评估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的评估机构

      2011年1月23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有关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录的通知》(琼土环资法字[2011]2号)附件3“矿业权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录表”中的评估机构。

      二、评估报告拟完成的时间

      接受评估委托之日起15日内,提交评估报告书。

      三、评估项目的评估费用

      昌江县石碌镇香岭(北)千枚岩矿区(第一期)采矿权评估费用总额5万元(含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差旅费、食宿费、评估报告书专家技术核查费等费用)。

      四、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23日;

      2、报名提交资料:评估机构报名函。

      3、报名地址:昌江县石碌镇人民北路昌江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岗。

      邮政编码:572700 电话:0898―26630606

      4、报名方式:直接报名或快递(以邮戳时间为准)报名。

      五、承担评估机构的确定

      昌江县国土资源局将对报名机构依上述条件进行审核、编号,于2016年9月28日以摇号方式确定以上采矿权评估项目的具体承担评估机构,当场宣布中选人;并在海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上公示确定的评估机构,该评估机构应在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昌江县国土资源局签订该采矿权评估合同书。被选定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该评估项目的,应在公示期满后3日内书面告知昌江县国土资源局。

      昌江黎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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